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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丫才是转基因!-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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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是不是过完年就满十八岁了啊?”白漾河又问他,“十八岁啊……成年了,是个好年纪,青春嘛,就得有疯狂的举动才叫青春,是不是?”

    “呃……是啊,我现在就挺疯狂的了。”季风下意识地瞟了下自己的肚子。

    “哎哟,这算什么疯狂啊!”她咯咯笑着,把嘴凑到季风耳朵边上,“要不要尝试下啊?就是那个事儿……我跟你说啊,你们店里的小胖姑娘喜欢你哦,不过呢……小姑娘嘛,总是想那些有的没的,你要是碰了,那就得给她拖累得半死,不如……咱俩试试?”

    季风吓得直瞪眼。

    “女人到了我这个年纪是最好的,安全,懂得风情,不会让你吃亏的啦。”终于,白漾河不打算继续矜持下去了。

    “不……不用了吧,我……我没这个想法。”季风连忙把她的手从自己手腕上撸下去,转身就往外面跑,生怕这老巫婆追过来似的。

    可白漾河却觉得是季风害羞了,更是笑得前仰后合的,咯咯笑个不停。

    坐在店里的许志远真庆幸他周老大没在屋里,也就没瞧见这一番惊悚的景象。

    如果周卫廉瞧见了,许志远真的是无法想象,他是不是会马上给他远在帝都的爷爷打电话,直接派人下来双规了白漾河——这女人的确欠收拾,妥妥儿的。

    此时周卫廉就在外面的大排档那儿坐着。

    连城是个海滨城市,也是个旅游城市,作为城市特色的烧烤大排档里也总要有点儿海鲜才能更加吸引人。

    贺家吃肉店也是这样,头几天海鲜没下来,自然也就没弄海鲜,现在暮夏时节,正是海鲜出笼的时候,店里也增添了这一特色。

    说到海鲜,那真的是能生吃就生吃,生吃不了的,一则是蒸,二来是煮,炒、炸、煎,这样的做法都不算是“尝鲜”。

    “只是这海啊,旅游一开发,就不是之前那么干净了,也不敢生吃了。”许志超在外面支起来的炉灶上正在煮一大锅萝卜丝海蛎子汤,而季风一来,他就打开了话匣子,“这蛎子,我还记得我小时候,拿了个破小刀就跟着大人光着脚在海边儿转悠,看见蛎子了,大人没注意的,我就过去咔吧一下给撬开,直接就着里面的原浆吞下去——秃噜一下,鲜掉牙啊!”

    季风给他说得开始分泌唾液了,这不怪他,他现在肚子里还有两个呢,完全是这两个小的要吃,跟他没关系!季风抿紧了嘴,免得一会儿自己就直接流出口水来。

    周卫廉在旁边看着,心里偷笑。现在的确看起来海滩都挺脏的,可是也不能说就没有干净的,他倒是想到了个好地方,可以带季风去大吃一顿——不过这得等几天的,等到季风被他抓在手心里跑不掉了的。

    许志超盛出一碗汤来,在里面撒上胡椒粉跟香菜,把一碗汤弄得漂漂亮亮的,端给了季风:“你先喝着,这一天忙活的,晚饭都没吃。”

    原本海蛎子的味儿就比较腥,或者说是鲜过头了,煮汤的话,绝对是很难压过去这个气味的,所以一定要放些去腥气的东西,而许志超就有自己的秘诀,因此这汤闻起来不仅不腥,反而又香又鲜。

    季风拿着勺子舀了一勺。这汤清亮透彻,萝卜丝细碎如发,海蛎子饱满圆润,再加上里面还有红色的枸杞,配上绿色的香菜,瞧着就那么有食欲。

    吹了吹汤,刚要喝,眼前就被塞过来一个火烧。

    季风一抬头,正瞧见周卫廉手里拿着火烧,一脸的“求表扬”。

    “这……什么馅儿的?”他问。

    “腊肉的。”周卫廉说,“我盯着的,是瘦的多肥的少,不过本来腊肉就不肥,油都靠出去了,还是挺不错的。”

    季风这才接过火烧咬了一口。

    的确,火烧是发面的,把腊肉的汁水都吸足了,咬一口满嘴香,腊肉又吸足了面粉的香气,一点儿不肥腻,果然是好吃——再配上海鲜汤,真是美味可口到让季风体内的美洲豹基因泪流满面。

    季风这边儿吃着呢,却忽然发现气氛不对,他放下汤勺,嘴里还慢慢咀嚼着食物,可眼睛却往出问题的方向看去——黑衣人?!

    就是之前袭击过他的黑衣人。

    他们穿着不伦不类的西装,脸上带着狠毒的表情,就在马路对面站着,眼睛死死盯着这边……季风转头看了看周卫廉,而周卫廉却是一脸的无所谓。

    果然,周卫廉不是一般人。

    季风低下头继续喝汤,就像是一切都跟他没关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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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泥萌嚎!

    主银又要去办他的调转关系了……他说争取能赶出来……窝萌祈祷吧!

    窝其实是他的受机君,但是窝是攻!


☆、四十四、连城的幕后黑手

    四十四、连城的幕后黑手

    周卫廉见到几个黑衣人,即刻做出了最合适的反应。

    他没有冲上楼去找许志远;也没有冲过去找黑衣人;而是若无其事地在那里该做什么做什么,却把手指对着黑衣人指了指;又指了指旁边一个非常隐蔽的角落——那是楼与楼之间的夹空;在有的没有厕所的大排档摊子看来,那就跟厕所有着同等功能,还有几个变电箱挡着;正好隔断男女的。

    而就是那里,再往后走;就真的是极少有人过去了,周卫廉指的就是那几乎没什么人去的地方。

    几个黑衣人会意,真的是绕了一圈从另一边就直接奔楼后走去。

    季风用眼角余光瞄到了这些;心里原本对周卫廉的几分轻视,倒是有点儿松动了。

    不是季风有多瞧不起人,可周卫廉一直以来他就表现的那么让人瞧不起啊!

    但是,季风现在怀疑周卫廉是故意的——他用腕表上网扫了扫这个时代的一些小说,也发现了“扮猪吃老虎”这种人的存在,也许周卫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所以季风低下头继续吃吃喝喝,完全不打算帮周卫廉。他倒要看看,周卫廉到底会做点儿什么。

    季风的感官比一般人敏锐得多,甚至超过正常的喵星人跟汪星人——他是基因重组出来的产物,也是未来世界精美的作品,拥有动物基因却强于动物,这才是他,所以就算他在吃东西,而耳朵跟鼻子并不是白长的,他能听到几百米以外的东西,甚至……千米之外。

    而现在,他的耳朵里就传来周卫廉爽朗的笑声。

    季风得承认,周卫廉的笑声里充满了让人信服的力量,而那几个黑衣人显然也因为这样的笑声而开始了思考。

    他们在进行一个交易。

    交易的内容与毒品相关。不是几克也不是十几克,而是大批量的毒品,以及大批量的金钱,还包括了一系列的洗钱系统。

    周卫廉的提议充满了诱惑。就算是季风这个完全不懂得毒品的人,听到了那样的提议也难免心动——金钱、美女、地盘……这些都是人们想要的,但是更加值得期待的是尊敬,而周卫廉的提议便与这个相关。

    季风真的是想不到平日里看起来又蠢又二的周卫廉会说出那么狡猾的话语来。

    “也许你们真的该跟你们老大谈谈,要知道连城只是个小地方,能在这里站稳脚跟,却不代表能够在整个海滨站稳脚跟,而且这里与金三角地带差太远,光是运费就足够货钱的一倍了,实在是得不偿失,但是如果能自己开发这片的运输,那锁得到的就不仅仅是利益问题了,对吧?”周卫廉的话语中带着明显的笑意。

    黑衣人也的确打了电话,但是他们说的那些话并不是周卫廉说的那样,季风认为这里是有黑话在的。

    果然,他听到黑衣人电话里传来了那个所谓“老大”的声音:“看来还真的需要见一面,我们的客户明显是个聪明人。”

    “是的,老大。”

    “这样吧……我明天下午三点,在连城最好的酒店请客户吃饭,你们一定要好声好气的预约一下,知道吗?”

    “是的,老大!”

    “嗯,叫我总裁或者BOSS,别老大老大的叫,土的掉渣!”

    电话挂掉,黑衣人的声音果然开始好声好气了,再也没有之前阴沉沉的感觉。

    季风喝光了碗里的海蛎子汤,对这几个黑衣人表现出了无比的鄙视,而周卫廉的确在他心里的形象上升了一个台阶。

    连城最好的饭店,其实并不能说是最好的,却是很多暴发户钟爱的地方——西尔敦大酒店,绝对是山寨版本的希尔顿,但是就说是山寨的吧,可也是一般人消费不起的,更何况……真正的希尔顿又怎么会跑到这个小山城里来开分店呢?

    所以这个山寨货,在这里的的确确吸引了不少暴发户,也只有暴发户才会觉得这种地方高端洋气上档次。

    而连城的毒贩头头,便是真正的暴发户。

    他曾经也算是个好人,没做过什么坏事,也没做过什么大事,以前还是当兵的,退伍下来之后,就经营着一家不错的洗浴中心。

    可是洗浴中心嘛,总是有些特殊服务的,而吸毒,也开始泛滥了起来。

    这人,最怕的就是受到诱惑。

    毒贩头头原本也是觉得自己吃点儿喝点儿,不会出什么大事,黄赌毒这些东西,他的洗浴中心里有,可只要他自己不沾也就没什么事儿,就一直这么放任下去。

    但是看着自己手底下的人因为毒品或者给人做皮条客,一个个儿都开始发家致富,金链子戴得跟狗链子似的——手里拿着大哥大,脚下踩着老人头,怀里揣着大团结,胳膊上挎着小妖精……这是人,都得眼红。

    眼红,心动不如行动。

    有底子,有人脉,有狠劲儿。

    把手底下人能处理的就处理了,处理不了的就举报揭发,送进了大墙,毒贩头头自己则开始接手这些生意,他的买卖也从洗浴中心开始拓展,各式各样的娱乐场所,又怎么可能少了他?

    除了做毒贩,给人拉皮条,开黑彩,他也开始养自己的忠诚手下——那些黑衣人。

    于是,毒贩头头,原本的那个挺好的退伍兵李红军,转头就成了连城最大的黑社会组织头目,而同时,他也的的确确,做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儿。

    但是这人犯罪,也总要给自己找借口。李红军也一样不例外,不仅仅是找借口,他还喜欢给自己脸上贴金。

    所以,他才会选西尔敦大酒店。

    这酒店的地理位置很好,靠近火车站,但却又不算太近,地角繁华,可又不喧闹,来回来去的也有不少人进来用餐谈事情,再加上这里的女服务员个个儿都是身高一米六五以上的美女,就更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了。

    李红军坐在包间里,慢慢地转动着他手指上那足有十三克的金戒指,那是一个粗大的戒指,中间还有一颗大红色的宝石,戴在手指上,显得特别醒目。

    他手指上不仅仅是这么一个戒指,而这个戒指最为醒目,所以他经常转动这个,像是一种习惯。

    “Boss,那个姓周的马上就到了。”底下一个黑衣人看了看手机上的短信,低下头对李红军说,那动作,跟黑道电影一个样儿,一瞧就是从九十年代的港版电影里学来的,但是李红军享受这个,所以黑衣人也就自然要做到这点。

    “这是个人才啊!”李红军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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