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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花禽兽-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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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涣散的舒兰经常看见从前的美好画面。

看,看桌子上,空空的?不,有一只烤鸡,那是任天带回来的。她讨厌他,不愿意吃,他二话不说,撕下鸡腿就往嘴里塞,一点儿都不客气。她的心本来因这烤鸡温暖些许,没想到立马就被他不解风情的样子打回原形,每次都是这样,稍微对他有了一点儿好感,他就要亲手破坏掉。她的心总是忽上忽下,摇摆不定,跟他在一起,她总是忙碌,虽然是身懒而心忙。

还记得那个戴花的产婆吗?哈哈,现在想起来,还是要狂笑。小天就是在她狂笑时宣布降临人世的,那样痛,却全是喜悦。从此她不再形单影孤,有了牵挂有了希望,和你血脉相通,长在一起,你可为之奉献一切的,身体的一部分。他不是别人,他就是你自己,看见他,就想照顾的脆弱的自己。他是那么爱哭,多少个痛苦的晚上啊,她和任天推卸去抱他哄他的责任,她总是装身子弱,经不住半夜起床,任天无奈,只好自作自受,又当爹又当妈,日子在吵闹与混乱中翻过一页又一页。

想起做月子时,那可真难熬,身上脏,可不能洗,就这么捂着,捱着,任天看不过去,用温水为她擦身,一擦就是一个月,无一间断,头发也是用半干的布一点一点擦,通常忙活下来,一两个时辰就过去了,也没听他抱怨过一声。忙完她,接着忙小天,那段时间,他整整瘦了一圈。

那些过往,是最好的止痛剂,越好的效果,越像罂粟。是沉醉其中,还是连根拔起,长痛不如短痛?一切选择,都握在舒兰的手里。

人可以痛到以为自己会死,绝望挣扎,可以窒息,像厉鬼掐着喉咙,可以自残自贱,用疼痛提醒自己依然存在。只是眼泪,从此干涸,不复存在。

转眼冬去春来,春风又绿江南岸,春江水暖鸭先知,小天已去了一个月了。

“你有什么要求,我尽量满足。”吴德比从前仁慈得多,也许害死一个婴儿,滋味并不如想象中好受,也许很多人都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

“任天就是这几天了吧?”混沌中的舒兰突然睁眼,眼神出奇得冷静。

吴德一愣:“你怎么知道?”

“人一达到目的,心就会比较宽。”舒兰倚在床头,淡淡地。

“没人会救他了。”吴德看着舒兰:“他死了,那是活该。你,不可以走,却可以安心地住在这儿,没人再为难你。”

舒兰对吴德的“善良”无动于衷,事实上,她已经不关心自己的处境了:“你刚才说,我可以提要求?”

“我能力范围之内的。”

“小天穿过的衣服,还在吧?”良久,舒兰轻声。

吴德明白她的意思:“没问题。”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0 章ˇ 

牢里的日子并不比吴府好过,但至少,比较清净。

任天已经分不清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死牢,完全封闭,像个脏臭的箱子,无一丝缝隙。老鼠蟑螂各自忙碌,狱卒喝酒赌钱打盹,奇怪的生物奇怪地和谐着。任天那几乎凝固的脑子暗思,最不和谐的,只怕是自己的一颗心了吧。

还能记挂谁,自然是舒兰母子。他们好吗?自己去后,他们有没有受到更大的伤害?舒兰手上的断处愈合了么?她没再招惹吴德,丢了什么零件?走得太急,面都没见一次,这一别,可能就是一生……他一直都没照顾好她,虽然他一直自信。现在想来,她之前的话也有道理,连大人都无法周全,过着偷鸡摸狗胆战心惊的日子,又怎能再添个孩子?纯属害人害己。任天在受制于吴德之后,已然觉悟,原来先前,自己太鲁莽。他一直觉得生孩子嘛,只要能生,还怕不能养?即使现在境况不乐观,他还有一双手,他会去挣,哪能让他们一直做土匪呢?不用说,他自然知道,只是舒兰动辄提起,惹起他的反感,他才故意不说,气她。

倘若算得出如今这般结果,自己还会给她气受吗?任天侥幸地想,好在就快死了,再大的遗憾,手起刀落间,立即烟消云散。

“有人看你。”狱卒冲着里面闭目苦思的人道。

任天诧异,还有人来看我?这可是死牢,除了刑部的人,谁还能进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腰板,铁链发出一长串清脆的碰撞声,试探地:“吴德?”

阴影中走出一个陌生的影子,同他一式的高大,声音沉稳而沙哑:“任天。”

这谁啊?任天莫不找头脑:“我说,明儿就砍头啦,答应你们的我都会办到,让我清净一晚上行不行?”

“为了个女人,卑躬屈膝,尊严尽丧,你还是当年那个冲我挥拳头的浑小子吗?”阴影里的人走出来,昏暗的火光浮在他皱纹遍布的脸上,他苍老,老得让人想象不出年轻时的样子。

任天面无表情,看一会儿才恍然大悟:“哦,你。”

老人的皱纹因这淡然的反应抽搐一下:“宁愿死都不愿与我沾上一点关系?”

“想沾还沾不上啊。”任天做受宠若惊状:“狄大人,您是来为任某送行的?”

“放肆!”老人疾言厉色。

任天不为所动,掏耳朵:“靠,还真把自己当家长了。”

“有对父亲这么说话的吗?!”老人的风度一见任天就荡然无存,看他的样子,甚至想上去揍他:“早就说让你干点正经营生,不求出人头地,也要安稳一世,可惜你置若罔闻,才落到今天这番下场!”

任天果然就置若罔闻了,心说你说过这话?我不记得了,才见过几面啊,你又不是皇帝老子,说什么都是圣旨,老子都要恭听牢记,再说就算皇帝,老子还不想搭理呢:“如果你是来骂我,现在也累了,不送。如果你是来炫耀,坐下,喝杯水,慢慢玩。”

狄远真的就坐下,看他一会儿:“早些年,听说你得罪了吴闻启,损兵折将,双方倒也都没占倒便宜。这一次,你抢他儿媳,伤他儿子,颜面尽失,两笔账加在一起,你以为你还能大难不死必有有福?”

“我没觉得自己能淌过去。”事实上任天早已认命:“可也不至于哭天喊地撒泼撞墙。”

“所以等死?”

任天莫名其妙:“你也说都到了这步田地,难道我还能躲得过去——”

狄远厉声:“为什么不找我!”

找你有用么,任天撇嘴,老子是死囚啊,又是什么狗屁府台点名要整的人,你……是什么官来着?你好像提过,不过只见过两面,那两面我还顶不情愿的,忘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忘了,忘了还有个你:“三十年前您不顾我的死活,三十年后我也不敢麻烦您,狄大人,笑话也看完了,请回。”

狄远看着他,沉默。无疑,他戳到他的痛处,如果现在的他还有痛处的话。三十年前他是陈世美,为了权力与美色,丢弃了最初的那个女人,只是当时他不知道,那个女人已经有了他们的孩子。若干年后,他再去找那孩子,他已经完全否认他的存在。他的心里从未有他,更别说眼中。他与他,甚至不能说是陌路。

“走吧。”多说无益,无数声对不起,尚且顶不了那个女人的一根白发。

任天抬头,瞪着眼睛:“去哪?”

“回家。”狄远一本正经地。

顾不得笑,疑惑把任天塞满了:“狄大人你……说笑吧?”

狄远转身,只留下长长的影子:“你老爹这个刑部尚书做得再不济,自己的儿子还保得下来。”

天神啊,你是刑部尚书?上次还不是啊,只是个什么侍郎,这么快就青云直上了?人啊,飞黄腾达果然靠天赋。狄远已经出去了,步子很慢,像在等他。任天试着踏出一步,左右狱卒好像根本没看见,眼珠子都不往这边转,一步接一步,就这样,居然跟上了狄远,只听狄远道:“都是我心腹,明天自然有人替你受刑。”

任天喜悦的不是自己脱险,而是家眷,一开口,典型的好心当作驴肝肺:“有救我的时间为什么不救舒兰?!”

“今后别跟我提这女人。”狄远缓缓道。

“凭什么。”任天不走了,靠这墙,拉开无赖架势:“老子今天啥也不干,就把这道理讲明白。你以为你谁?救我就了不起了?还不是看在你一把年纪的份上我才被你救。她曾经名义上是吴德的媳妇不错,可早他妈给老子生了儿子,是我任天的女人!为了老子断了跟手指头,为了孩子被吴德那狗东西……我是你儿子,我承认,可我没你那么忘恩负义,更不会为了偷生不顾老婆孩子,做缩头乌龟!”

“小时候,你是个无赖,第一次见你,竟敢打我,抓住你,竟然还向我吐口水。无赖,你赢了,我会把你老婆孩子完璧归赵。信不信由你,走不走也由你。”孩子已经死了,狄远追查到他们下落的时候,就确定孩子已经不在了。那是他的孙子,他做梦都想抱一抱的孙子,可是为了让任天听他的,这种悲恸,丝毫不能露出:“那女人我可以救,不过,在我面前自称老子,你就不觉得有点过分?”

任天翻眼,哪是过分啊,是根本没有真正发挥,真想过分,你未必好意思发作。我知道你怎么想的,就是想我叫你声爹——做梦。对这种无情无义只知道时候厚着脸皮弥补的人,就是要一棒打死,不留余地。要不是为了舒兰和孩子,老子才不会屈尊被你拯救。想救我,掌控我,奴役我,下辈子吧!

“周存道在你那儿?”任天终于拔步。

狄远沉声:“我动用了所有可以动用的人力,依然不见他半点踪影。”

任天不担心他会出事,这位堂弟比他聪明比他武功高强比他人脉广,找不到,就说明还活着:“在吴府时,有人闯进去救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

“他比你省心多了。”狄远感慨。

“我说尚书大人……”任天左思右想,还是觉得今天的一切太突然太不靠谱:“你行么?我可是朝廷重犯,吴德抓我,在自己家里囚禁,而不送大牢,是不是有阴谋?我高攀成你儿子的事不止咱俩知道吧?”

狄远冷笑,摇头叹息:“阴谋,重要吗?也许。你是我儿子,却比阴谋重要。”

“您一把年纪还是别惹祸上身血雨腥风吧,多累啊,好不容易爬上去,不耍权弄势揽点儿财,享受享受生活,为我阴沟里翻船多亏的慌。我这贱命一条,贱头一个,砍也就砍了,老婆孩子能过好日子就知足啦。您还是请回吧,六十的人了,拖家带口的,我都觉得作孽。”任天说着,就要转身。

狄远愣了愣,不相信这话出自他口。如果理解能力没有问题,这根本是变相的表达关心的方式,这野小子什么时候替别人着想过?以前可从未展现过这一优点啊。他对他一直憎恨,十年前,他找到他,他恨不能弑父,以报母亲多年受苦之仇。他要他跟着自己过好日子,他对此不屑一顾,仿佛听了世上最有趣的笑话。浑小子用各种方式反抗他——他姓狄,他就在母亲的姓后加个天,他是地,他就是天,总比狗屎父亲高过一头。他让他老老实实做人,他就去当土匪,成为当地一霸。他幼时明明很有读书天赋,也读得颇好,在父亲提出让他走科举之路时,竟然对外宣称自己就是大老粗,且从此把学问忘得一干二净,成了个专业的草寇。

他的事业永远和不知道打哪儿冒出来的父亲的希望相违背。想到这儿,狄远恍然,这哪是陌路啊,陌路是这样?他根本已经把自己当作父亲,才会事事与他争锋相对。你会把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气得半死,当作人生的追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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