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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古代美男-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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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弄晴醒来的时候帐篷内已经只剩了她一个人,厚厚的熊皮全部盖在自己的身上,暖暖的不露一丝空隙,有食物的香气从帐外飘了进来,让她还没惊呼出声就感觉到了伏幻城的存在。

“早啊!”萧弄晴掀开熊皮拉开了帐篷,吵火堆旁的伏幻城微笑,两堆篝火还是像昨天一样旺盛,而洞外,白雪已闪耀着晶莹的光芒,天亮了!

“早。”伏幻城也还了她一个笑容,却还是很快就不自然地撇开视线。道,“肉马上就熟了。”

“嗯。”萧弄晴钻出帐篷。想去刷牙洗脸,却被一阵冷意逼了回去。

“把熊皮披上吧!虽然味道重了些,但至少能御寒。”

“那你呢?”熊皮只有一张,只能勉强地包裹一个人,她穿了就代表伏幻城要继续受冻。

“我没关系。”

“要不,我们今天就先不走了。”萧弄晴考虑了一下,决定道,“反正我呆在帐篷里也不会冷,等会你披上熊皮,再去打点什么猎物回来吧!”

外面触目所及。全是白雪,谁知道他们掉在了什么地方,要是一连几日都没有人烟。两个人的身上都必须要有保暖的皮毛才行。

伏幻城点点头,他原本也想是这样计划,毕竟食物还是充足的,既然萧弄晴也这么说,就更好了。

吃完熊肉后,略略休息,伏幻城忽然拿起红蝎子地手枪递给萧弄晴:“你拿着这个。”

“不行,你得带着它去打猎啊!”萧弄晴不敢接也不想接,她可一直是良好公民啊!

“我还有一把。”伏幻城从腰间拔出另一把黑色的手枪,“我和祁七里。向警方各申请了一把。”

萧弄晴睁大了眼,没想到警方居然同意他们配枪,唉,如果他们没有掉到这个鬼地方来,而是仍然留在现代。一定会有很好地发展前途吧!也不知道现在警方知不知道他们出事了,有没有人派人找他们。

学会使用手枪后,伏幻城就披着熊皮出去了,萧弄晴胡乱地把手机的时间调整为早上七点,除了偶尔添加一下柴火。探头看看洞外的情况。大部分的时间都缩在帐篷之中。

过了三个多小时,洞外传来有人踩踏着冰雪的声音。萧弄晴忙钻出帐篷,果然是伏幻城。这一次,他打了三头狼回来。狼很瘦,模样很像土狗,但身材却比土狗大了三分之一,身上都有很多伤口。

“这三只狼可能是被狼群逐出来的。”伏幻城解释。

这一次,因为萧弄晴坚持让他披着熊皮干活,伏幻城便在远离篝火的地方挖了几个洞,把狼皮都剥了搓干净才拿了过来,让坚持要帮忙的萧弄晴接管烤皮毛两人花了将近一个下午才烤好了狼皮,然后用小刀和拆股后的绳索简单地系了起来,两条狼皮围成了一件上衣,一条狼皮则拆开来,用来护膝盖和脚踝。另外,又把熊皮也穿孔系了起来,由于这头黑熊身高巨大,只躯干部分用来包裹萧弄晴也绰绰有余,便割下矮小的双足部分地皮毛同样拿来护膝。

弄完了一切,天已近黄昏,伏幻城匆匆地吃了一条狼腿,就要出去。

萧弄晴不想让他这么晚还出去冒险,一来晚上气温更低,二来怕在夜间出没的动物会更加凶猛,而人的视力总是难以和动物相比地。

然而伏幻城却坚持要再走一趟,说有了狼的残躯,他不必再去四处搜寻,只要守在诱饵附近的树上等待猎物即可,不会有什么危险。萧弄晴只能嘱咐他多加小心,又找出那只小电筒让他戴上,然后孤独地在洞内等着他回来。

从昨天苏醒后,她一直都没走出这个山洞过,她不知道,她还要在这个山洞里呆多久。却很清楚,如果找不到足够御寒之物,伏幻城是不会让她走出这个山洞的。

由于天色渐晚而颜色也初见发暗的雪地中,伏幻城提着一条狼的残躯小心谨慎地来到早上发现三条狼的地方又顺着狼的足迹往前行进了一段,然后选了棵树藏了起来,静静地开始等候。

那三条被驱逐的野狼身上的伤口还很新鲜,附近很可能就有个狼窝,就算引不来狼,能引来其他有皮毛地动物也不错。他披上狼皮差不多就可以抵御寒冷,但萧弄晴没有丝毫武功,又是在那个不论冷热都能用空调调整温度的时代生活,乍一来到如此严寒天气,她娇嫩的身体是绝对吃不消在雪地里行走。

山风呼呼地刮着,夜色如灰色的罩子般,一层层地笼下,原本就不明亮的天色很快就更暗了。

伏幻城如天生是树地一部分般隐在树杈上,轻微而均匀地调着呼吸,仿佛在吸着秋天的凉爽空气。一只手松松地放在袋中,那里有十几块婴儿拳头般的石子。手枪虽然好,但子弹有限,打黑熊和野狼时他已用掉两发,剩下的必须省着用。

突然,左边的树林里传来轻微地动静,伏幻城立刻提起了警戒。

一头身材略小地狼先跑了出来,试探着慢慢地靠近死狼,然后嗅了嗅,却没有进食。伏幻城没动,看着它反复地试探,绕着死尸转了几圈,然后继续试探地咬了一口,耳朵却尖尖地竖着,始终很有耐心。

也许是第一次看见有现成的被剥了皮地猎物,那只狼不敢随便轻信这样的好事,又僵持了好一会后,那狼才慢慢地放心了,然后忽然仰头嚎叫了一声。随着它的呼叫,四下很快就传来一阵极轻的脚步,一头、两头、三头,连先来的这只算在一起,竟然一共有四头公狼,狼群汇合后,相互交头接耳了一下,终于放心地开吃。

是时候了!

伏幻城轻轻地抓起石头,劲道一发,石头快速地划过空气,那头最大的狼立时应声倒地。其他三只狼顿时慌了起来,急退着仰头四看,连连嚎叫,伏幻城左手供应,右手连发,其它的三只也很快哀声倒地。

伏幻城跳下树,没有浪费一点时间,立刻就着雪光就地剥起狼皮来,连带的也割下不少狼肉。在他离开的时候,四周的山头此起彼伏地响起了不少狼的回应,有一些明显地已跑到了附近。

伏幻城迅速地折下一蓬松枝一路清扫着自己的痕迹,然后绕了圈子回到山洞。

狼有时候是一种特别聪明的动物,从今晚的冒险看来,这个狼群最起码是十几只以上的群居团体,今晚他最好能多留神些。

PS:那时烟花出了一本很“YD”的新书,《一品酒娘》,书号:1116110,至于YY程度,大家看简介就知道了!大家可以拿板砖砸她,用力地砸!

这是有史以来装备最齐全的穿越,这是有史以来最无耻的主角,这是有史以来最彪悍的酒娘!

勾搭皇帝算什么本事?看我奴役三国群雄!

刘备啊,去把厨房的盘子刷了;

曹操啊,大厅的地板好像还没有扫?

赵云啊,过来给我捶捶背,

周瑜啊,听说你擅长唱小曲?来给本酒娘唱一个。

干嘛,你们想造反?今天晚上的酒还喝不喝了?!

对了对了,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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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出发

警惕了一整夜后,新的一天终于以阳光普照的方式来临,而洞口很幸运的没有狼群徘徊过的痕迹,但伏幻城决定还是尽快离开。

穿上了狼皮和熊皮后,又经过一番物品收拾把帐篷重新折叠好放进背包后,有了食物垫底的萧弄晴觉得自己已经可以适应冬天了。

伏幻城用树枝编了个简易的托架,连同背包和剩余的狼腿熊腿全部放在上面,在雪地上拖行,然后看准了山势渐低的方向,开始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山下的未知世界前进。

萧弄晴的体力还算不错,加上有时候也会做在架子上让伏幻城拖着走,一直到中午左右,途中也只休息了一次。她故意开玩笑的说都是头顶的太阳给了她无限的温暖和勇气,让她发挥出超人的潜力,甚至还苦中作乐的拍了几张照片,说万一能回去可以当作穿越证据。

伏幻城看着她除了最开始的茫然外,这么快就适应了新环境,还如此乐观,心中的怜意反而更浓,只是一想到他打了熊瞎子回到洞里时,她那声脱口而出的“七里”,又有一点酸涩。他知道他无法和七里相比,如果这一次真的是回到了自己的时代,身为王子的祁七里也能给她更好的照顾和生活,那就让他把她平平安安地送到他旁边吧,如果她爱他的话,而如果……算了,不会有这一种如果的。

听着一边喘息一边却还时不时地要和自己说句话,或者哼一段小曲的萧弄晴,伏幻城垂了一下眼,又睁开看向前方,不管未来如何,至少先下山再说。

当日头升到正中的时候,萧弄晴把手机的时间重新调整了一下,然后和伏幻城一起把一块突出来的岩石上的雪拂开,用随身带着的最干的树枝点燃。又就近取了一部分照旧放在火堆旁烘烤,才开始加热早上烤过地熊肉。吃完后休息了半个小时,便再度前进。

冬天的白日似乎总是特别短,两人一路往山下走,不觉间就看到夕阳倾斜着即将落山,第一天地雪地旅行到此告一段落,他们必须在天黑前找到好一点的扎营地。

但这一次他们没能如愿地找到像之前一样的山洞,便只能宿在雪地里,山风吹动着帐篷,发出奇怪的响声,犹如一个十分讨厌的人在耀武扬威。吵得人半天不能入睡。想起运动生热,萧弄晴索性起来打开手机上的音乐乱跳了一会,直到感觉有些发热才钻进帐篷里去睡。

两人照样是背靠背地睡。睡梦中,萧弄晴依稀觉得自己曾经翻过身,被温暖的怀抱包围过,但是第二日起来时,伏幻城总是已经坐在火堆旁在烤早餐肉,让她无从证实自己是否曾在无意识中非礼过人家。

不过伏幻城既然没提,她当然也不好意思问,何况,问了反而让人家尴尬。

黎明终于又来临了,仍是让人见了就开心的大太阳。尽管阳光的温度并不高,却让视野更加清晰。

收营,启程,继续下山。

当他们爬到一个山头上巡目四望的时候,突然发现前方山坡上地积雪明显少于脚下的山头。而且在更往下的部分,甚至还有些葱绿色。

这个发现让两人顿时振奋起来,在山区之中,海拔越低地地方植物就越茂盛,温度也更高。这是一个常识。如今他们已经能看见久违的绿意,当然证明自己的方向是走对了的。而且也会很快就会摆脱冰雪的严寒。

看着那片犹如指路灯般的绿色,萧弄晴兴奋地放弃了休息,反过来拉着伏幻城拼命地往山下跑。

可是爬惯山的人都知道,在山里头,你能看见别的山头甚至觉得很近,却不代表你路就真的近你就能很快地到达,至少这一天他们是到不了的了。萧弄晴很快就明白了这个简单地道理,但有了眼前的希望,尽管双腿又酸又痛,但她还是尽量地鼓励自己多走些、再走远一点点再休息,常常大声地喊着“我要再走十步”“再走十步”“还有两步,坚持,加油!”之类的话语,听得伏幻城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勾起微笑。

他不知道,若换了其他的普通女子处在她这个环境下会如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不会再有人比她还勇敢乐观了。

这一天傍晚,随着一道清晰的水流声,他们找到了一个巨大地溶洞当房间,萧弄晴开心的还特地拿出了一包蔬菜饼干做庆祝。烤肉这东西,偶尔吃吃很有趣,可要是餐餐都这么吃,相信有时候宁可一个星期都只吃蔬菜。毕竟几天前,她还是个吃惯了精细粮食的现代都市人,一下子全吃肉食胃总有些难以笑话,现在她就觉得虚火上升,喉咙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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