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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之王-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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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眼睛似乎一路注视着他们在荒凉的大地上跋涉,他们不敢冒险走大路,只是一直让它保持在众人的左边,同时保持着一段距离,避免迷失。最后,当夜已经渐渐深了,他们也觉得疲倦了的时候,那双眼睛才摇晃着消失在夜空中。他们已经绕过了山脉的北边山谷,正在往南方迈进中。

在感受到一股轻松的感觉之后,他们又再度找了个地方歇脚,但时间并不长,他们的速度对于咕鲁的期望来说并不够快。就他的估计,从魔多之门到奥斯吉力亚斯的十字路口大约有九十哩,他打算用四天赶到该处;因此很快的,他们又再度挣扎着起身,继续赶路,直到天色渐亮为止。他们那时几乎已经走了二十四哩,哈比人即使敢冒险,恐怕也已经走不动了。

渐渐露出的晨光,让一块比较没有那么荒凉残破的大地显现在眼前。左方依旧是看来十分险恶的山脉,但他们可以清楚地看见眼前绕过山脚,微微向西方偏斜的道路。在道路之外则是长满了阴郁树林的斜坡,看起来像是被乌云笼罩一样,山坡上长满了石南、金雀花、山茱萸,和其它他们所不认识的灌木。除此之外,他们还可以看见四处生长着一丛丛高大的松树。哈比人虽然感到非常疲倦,但心情却轻松了起来:这里的空气清新、饱含着香气,让他们想到在遥远的故乡中夏尔北区的景象。对他们来说,能够走在一块只被黑暗魔君征服了几年,还没有被那股黑暗之气所腐化的大地上,实在是种享受。但他们并没有忘记自己依旧身在危险之中,也没有忘记魔多之门虽然被山脉所挡住,但还是位在极近之处。他们四下寻找可以在白天让他们躲过邪恶之眼搜索的藏身之处。

他们觉得相当的不安,他们尽可能的将身体藏在树丛中,等待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在他们眼中,一切似乎都慢得让人心焦,他们依旧还在伊菲尔杜斯的阴影之下,太阳也时时躲藏在云雾之中。佛罗多有时会陷入昏睡,不知道是因为十分相信咕鲁,还是因为太疲倦了,懒得担心这一切;不过,山姆就实在睡不着,即使连咕鲁都已经在睡梦中发出各种各样的怪声,他还是辗转反侧。

饥饿或许比怀疑还要有效,让他一直睡不着,他开始很怀念家乡口味和正常的饮食,那些“热腾腾的,从锅子里面端出来的东西。”当大地在夜色之中化成一片灰暗之后,他们又继续开始前进。过不了多久,咕鲁就领着他们踏上了往南方的道路,在那之后,即使处境变得更危险,他们还是更快地赶路。他们的耳朵随时都要提防路边传来的风吹草动,可能是赶来的南方人或者是背后派来的追兵。但是,这一夜还是平平安安的过去了,没有任何异常之处。

眼前的道路是在十分古远以前的时代所兴建的,大概在魔多之门以下三十哩左右,才是新修复的路段,不过,当它持续往南方前进的时候,荒野就开始和它争起主权来了。古代人类的成就依旧可以从平坦和直接的道路中看的出来,它偶尔会切过山脉的侧坡,或是藉由某个精致的拱桥跳过一段溪流。但是,到了最后,一切巧匠的痕迹都消失了,只有四处留下的破断石柱,从路边的树丛中探出头来,而古时铺路用的石板依旧在荒堙蔓草之间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植物生长在道路两侧,有时甚至会倒垂到路上来,到了最后,这条路变成了极少人烟的乡间小路,只不过,这条道路依旧直来直往,领着他们用最快速的方式穿越这块土地。

他们就这样越过了人们曾经称作伊西立安的土地,原先是个长满了茂密植物和丰美溪流的地方。夜晚在圆月和星辰的照耀下变得十分舒适,在哈比人的感觉中,似乎他们越走,空气中的香气就变得越明显。从咕鲁不停嘀咕的的嘴里,似乎可以知道他也能感觉这种变化,而且并不觉得舒服。晨光一露出头,他们就立刻停了下来,他们来到了一条十分陡峭的地堑,道路沿着岩石的边缘切了过去,现在,他们沿着西边的路旁继续往前走。

天空渐渐变得光明,他们可以看见原先近逼的山脉现在距离越来越远,往东而去的一大半已经隐没在远方的云雾中。当众人转向西边的时候,可以看见和缓的斜坡直切入远方的迷蒙之中。现在,在他们四周全都是各种各样的树墓、有杉木、香柏木、柏树,和其它在夏尔没有出现过的植物,之间还有十分宽阔的草原,到处都可以看见发出甜美香气的药草和灌木。从瑞文戴尔出发的遥远旅程,让他们来到距离家乡极远的南方,但是,直到此地之时,他们才真正感受到气候的变化。在此地,春天已经开始忙碌起来,羊齿植物穿透了地面的许多苔藓,落叶松的顶端也冒出了绿色的新芽,小花在草原上开放,鸟儿歌唱着。伊西立安曾经是刚铎的花园,现在依旧勉强保持着让人怜爱的姿态。往西和往南,则是面对着安都因河温暖的河谷,这块地区东方在伊菲尔杜斯山脉的保护之下,却尚未受到它阴影的污染;北边则是爱明莫尔高地的屏障之下,因此可以迎接来自遥远南方的温暖和潮湿的空气。此地生长着许多高大的树木,都是许久以前种植的,由于粗心的后人未加照料,它们便开始自顾自地生长起来。众多的树丛中包括了柽柳、笃耨香树,还有橄榄树和月桂树;杜松、桃金娘和百里香也都聚集在一起,或者是将它们的枝叶深入枝丫之中。山艾树也绽放了许多蓝色、红色或是青绿色的花朵;香花薄荷和新发芽的巴西力也茂盛的生长着,其它还有各种各样超乎山姆知识的草药和香料。此地凹凸不平的山壁中,也点缀了许多虎耳草和景天花,银莲花从榛树的空隙中生长出来,日光兰和各种各样的百合花,则是在草地中摇颤着它们含苞的花朵。这些深绿色的草生长在许多小池边,它是奔流往大河安都因的小溪,在山谷之间暂时休息的地点。

一行人背对着道路,走下山丘,随着他们拨开四周的各种药草,甜美的香气扑鼻而来。咕鲁又咳又吐,但哈比人们却欢欣鼓舞地深呼吸,突然间,山姆笑了,他觉得此时此刻再不笑就辜负了这个美好的环境。他们沿着一条小溪往前进,不久之后,这条小溪带着他们来到了一个浅谷中的池塘旁;池塘其实是一个古老的石盆所构成的凹陷,石盆的边缘几乎完全被青苔和蔷薇所覆盖,旁边则是生长着许多菖蒲,在它深沉、水波不兴的表面上飘浮着荷叶。不过,小池中的水却十分清澈,偶尔还会从盆缘溢流到旁边的草地上。

他们在这边梳洗一番,好好的把清水喝了个饱,然后,他们想找一个可以休息和躲藏的地方。因为虽然这块土地看来十分美丽,但依旧还是魔王的领土。他们并没有走离大路太远,即使在这里,他们都可以发现到古老战争的创痕,以及由半兽人和魔王其它的邪恶奴仆所造成的新破坏:一个装满了垃圾和排泄物的凹坑、随意砍伐的树木,树皮上面还刻着魔眼的标志。

山姆走到池塘边缘,嗅闻着、触摸着那些不熟悉的植物和树木,一时间忘记了魔多的威胁,却被突如其来的记号唤醒了这记忆。他踏到了一圈被火烧灼的草地,在正中央找到了一堆烧焦、破碎的骨骼。这块荒野的旺盛生命力,已经让不少的野草蔓生,盖过了这屠杀的痕迹,但这并非是远古发生的惨剧,看得出来是不久以前的事情。他急忙回到伙伴身边,却一点也没有提及这件事情:他不愿意让咕鲁随手乱动,冒渎这些尸骨。

“我们找个地方躺一下吧,”他说:“最好是高一点的地方。”

在距离池塘不远处的地方,他们找到了去年枯萎的羊齿植物所形成褐色软地,在那之后则是长满了深绿色叶子的月桂树,旁边围绕着香柏木的斜坡。他们决定在此休息,度过一个看来将会相当明亮、温暖的白天。这个天气适合在伊西立安的草地和森林中漫游,可惜的是,虽然半兽人讨厌阳光,但这里还是有太多他们可以躲藏、监视的地方了,而且,还有许多其它索伦的耳目混杂在此地;当然,就算没有其它的考量,咕鲁也不会愿意在大黄脸底下行动的。很快的,太阳就会越过伊菲尔杜斯的阴暗山脊,而他就会在那光明和高温下昏倒,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山姆一路上想的都是食物,现在,在终于度过了那黑暗、绝望的大门之后,他并不准备像主人所说的一样,完全不思考完成任务之后的生活;反正,他还是觉得应该把精灵的干粮保留下来,留待日后状况更糟糕的时候再来救急。在他评估干粮仅够三周食用的那天算起,到现在又匆匆过了六天。“如果以这个速度来看,三周能够到达火山就算运气好了!”他想:“而且,我们还有可能会想要回来,真的有可能!”

除了这些考量之外,在经过一整夜的跋涉和早上的盥洗及饮水之后,他觉得饥肠辘辘。他真正想要的是一顿早餐或是晚餐,在袋边路的老厨房中,坐在炉火边好好享受。他脑中灵光一现,于是转向咕鲁,咕鲁正准备悄悄溜走,此时正好四肢着地趴在地上。

“喂!咕鲁!”山姆说:“你要去哪里?狩猎吗?来,听我说,老家伙,你不喜欢我们的食物,我也很想要换换口味。你的新口头禅叫作随时效劳,那么,你可以替一名饥饿的哈比人找到吃的东西吗?”

“是的,或许吧,是的,”咕鲁说:“史麦戈愿意帮忙,只要他们开口要求,只要他们好声好气的请史麦戈去做。”

“当然!”山姆说:“我就是请你去做,如果这样不够客气,就算我求你帮忙吧。”

※※※

咕鲁消失了。他离开了好一段时间,佛罗多吃了几小口的精灵干粮之后,也趴在干蕨叶上睡着了。山姆看着他,晨光刚溜进树叶下的阴影中,但他依旧可以清楚地看见主人的脸孔和那双放在胸前的手。他突然间想起佛罗多受了重伤之后,躺在爱隆屋子床上的样子。在山姆持续注视着他的时候,注意到他体内似乎闪动着某种光芒,而这种光芒变得比以前更清楚、更强烈了。佛罗多的表情十分平和,恐惧和担忧的痕迹都已经离开了;但那张脸看起来依旧苍老、苍老而美丽。似乎之前的岁月痕迹在平日都隐而不见,现在才显露出来,但旁人依旧可以看出来这张脸是属于谁的面孔,至少,山姆是这样认为的。他摇摇头,似乎有千言万语,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能呢喃着说:“我敬爱他,他就像这样,有时那光芒会穿透出来。不过,不管有没有这光芒,我都敬爱他!”

咕鲁悄悄地溜了回来,从山姆背后无声无息地看着。他看着佛罗多,最后闭上眼,一声不出地走开来。山姆一段时间之后走到他身边,发现他正嚼着什么东西,一边自言自语。地面上则是两只小兔子,咕鲁的双眼一直贪婪地看着它们。

“史麦戈乐意效劳,”他说:“他带来了小兔子,好兔子。但主人睡觉了,或许山姆也想睡觉。还想要兔子吗?史麦戈很想帮忙,但没办法一次抓到那么多东西。”

不过,山姆倒是一点也不反对吃兔子,他也清楚明白地告诉了史麦戈,至少煮熟的兔子没问题。所有的哈比人都会做菜,这门学问是在他们学会写字(有许多人很可能根本没时间学会这部分)之前,就开始研究的博大精深之道。不过,即使以哈比人的标准来看,山姆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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