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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压群芳-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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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对话是这样的:

“老板,这毛笔多少钱一只?”

“五文。”

“多少钱进的货呀?”

“这个……三文。”十分不乐意,但还是回答了。

“啊,老板,一只小毛笔你就赚两文,那你不是发了?”

“姑娘……”

“这只古玉砚台你多少钱进的,准备卖多少钱?”

“两吊钱进的,两吊三文卖。”这下你该不会说什么了吧。

“你傻呀,两吊进,你添三文就卖,这样下去,别说我没提醒你,你的店子很快就要倒闭的。”

这时,后面帘子一掀,掌柜的一脸怒气地冲出来吼着:“小二,你还在这儿跟她罗嗦什么,还不快点请她走?真晦气!”

“呵呵,原来你只是个小二,却喜欢扮掌柜的,就跟胡二哥一样。”

小二满脸黑线。

再换一家。还没走进店门,眼睛就一亮,用手指着柜台里面的人说:“天那,你是皮皮?”

皮皮是老家的邻居,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

“你是桃叶?”

“恩。皮皮,你家什么时候从北边搬来的?”

两个人正热烈地拉着家常,掌柜的从里面走出来了,也不说什么,只是用惊喜的眼光上上下下打量着我。

我被他看懵了,不解地看着他,他这才开口说:“姑娘,刚刚你跟皮皮说的话我也听到了,你父母双亡,留下一个小妹妹要你养,所以你特别需要钱。就不知道姑娘有没有兴趣每天中午到我这里来站站柜台,我一个月付你五十文,姑娘你看怎样?”

这时皮皮抗议了,“老板,我全天候站柜台,你也只付我一吊钱。不公平,我要求加薪。”

“好啊,你说服你朋友在我这里站柜台,我每月再加你二十文,好不好?”

皮皮为了二十文,立刻变成了老板的说客,就差拉着我的手强行签字画押了。

其实我心里正乐开了花。这样一来,我又有钱赚,又可以学到开文具店所需要的一切知识,甚至包括那些不传之秘,何乐而不为呢?

对这整件事我只有一个小小的疑问。我问掌柜的:“您为什么愿意花半个月的工钱请我每天中午来站一个时辰呢?”

掌柜的笑得像只老狐狸,“不说姑娘也知道,会来买文具的,都是风雅人士,尤以年轻学子居多。他们最喜欢什么呢?当然是漂亮姑娘了。从这边过去再走一条街,那里还有一家文具店,他家的生意是这几条街上最好的。为什么?因为他女儿是个漂亮的小姑娘,时不时地会出来帮父亲看看店。那些学子们情愿多走两条街也要到他家去买,就为了看美女。不过以后姑娘来了,他们会情愿多跑几条街到我店里来。到时候我每天的生意,可能就靠中午那会儿撑起来呢。所以,我才愿意付你半月工钱的。”

我灵机一动。胡二哥的生意乃至以后店面的名字一下子都有着落了。

半个月后,胡二哥的文具店正式开业,店名叫“文房五宝”。

所有进去的人都好奇地问:“明明是‘文房四宝’,你家的店为什么叫‘文房五宝’呢?”

胡二哥指着店里的美女说:“那里不是还有一宝吗?

“哈哈^_^,果然果然,这店名真是取得妙极了。”

于是宾主尽欢,生意兴隆,财源滚滚来。

而我呢,从此也开始了这种书塾“第五草”,文房“第五宝”的忙碌生活。

卷一 相见欢 (25) 公主 又见公主

这本来是一个很美好的日子。

我领到了文具店给的五十文月钱,还额外得到了一套宝贝。

不用说,就是文房四宝了。

你会说,既然胡二哥开了文具店,你怎么不去他店里拿呢?

我是这样想的:胡二哥是做生意的人,他进的每一样货物都是要赚钱的,怎么好意思白拿?若不白拿,我掏钱买,胡二哥又不会收。总之很尴尬就是了。

所以我从没跟胡二哥提过,胡二哥也并不知道我需要这个。

可是掌柜的赏的就不同了,这是我自己的劳动所得。

话说今天中午生意特别好,才半个时辰就卖出了好几方高档砚台。

掌柜的高兴得直跟我们道辛苦:“辛苦了辛苦了,今天除原定的工钱外,还另给你封个红包做月奖。”又怕皮皮“抗议”,赶紧对皮皮说:“你也有的。只要你们俩好好帮我做事,我不会亏待你们的。”

听到这话,我打蛇随棍上,趁机提了一个要求:“那我还可不可以另外要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一套文房四宝。”见掌柜的面露惊诧,我以为他是嫌我太贪心了,忙解释道;“我只要最便宜的就行了。不讲好赖,能用就行。”

掌柜的问:“你是要自己用呢还是要送人呢?”

“自己用。”

这时皮皮插嘴说:“大掌柜,她的字写得可好呢。小时候上私塾,先生整天夸她。”

掌柜的大惊,“原来你们都上过私塾呀。”

不怪掌柜的惊讶,这个社会,女孩子会出来抛头露面站柜台的,都是家里太穷,实在没办法了才有的无奈之举。这样家庭的孩子,又怎么会上得起私塾呢?

皮皮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就是跟哥哥们去玩,她是真的家里出钱,正儿八经地送她去的。桃叶,你好像上了好几年哦。”

“恩,六年。”

我从六岁开始,一直上到了十二岁。直到街坊邻里有人说闲话了,说这么大的姑娘,该留在家里做女红准备嫁人了。还跟男人混在一起上学,成什么体统!母亲这才让我回了家。

若按父亲的意思,是希望我继续上的。因为父亲一生最仰慕的就是才女。对他来说,这世上唯一能跟他心目中神圣的书法相提并论的,也就只有才女了。

据说爷爷奶奶给他定下母亲的时候,他虽然听说对方长得非常漂亮,可惜不识字,一直引以为憾。所以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教母亲读书写字。母亲也很聪明,用不了两年,到我出生时,她已经能看书了。我的启蒙老师就是母亲,我最初认得的字是她一个一个画纸板教的。

掌柜的说:“你要是自己用的话,我屋里有一套旧的,是一个亲戚上次来这里遴选太学博士的时候用过的。后来他没选上,气愤地回家去了。走的时候一再念着:“有黑幕,有黑幕!”,连文房四宝也没带,一直丢在这里。上月他来信说,已经决定弃学从商,从此再不摸这劳什子了。”

说毕,果然从里面捧出了一包东西。掸去外面的灰尘,打开一看,里面笔墨砚俱全,而且均为上品。尤其是那方砚台,上面还有很精致的鱼纹,大概是取鲤鱼跳龙门之意吧。

我欣喜若狂地看了一样又一样,突然想到还差了一项:纸。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又厚着脸皮问老板要了一叠。

皮皮好心,帮我包得漂漂亮亮的,临了还打了一个蝴蝶结。

提着这样的一包东西,腰上还栓着一个鼓鼓的钱囊,我的高兴自然是难以言表。走在路上,觉得脚步轻盈,飘飘欲仙。

我在心里盘算着:以后,每月有文具店给的五十文,省一点,够我和妹妹过一个月了。卫夫人给的钱就可以净存起来。这样过上几年,说不定我能买上一块小田;再过几年,盖一所小房子。那我不就成了:农妇,山泉,有点田了?

正想得美着呢,抬头一看,立即暗叫不妙。

唉,人是不能太得意的,乐极就会生悲。所以做人一定要低调。

“这回,你还往哪里逃呢?”是终于逮到了猎物的声音。

我惊慌四顾,这是午后,一条狭窄的小巷,前后无人,左右只有高墙。

无人,是指除了我和她们之外再无别人。

那我还能如何呢?只能叹息一声:“你们要带我去见谁就快点去吧,我下午还要去书塾呢。”

“你上次也这样听话,不就可以免一顿打了?”

“是是,是我不识抬举。”强敌环伺,唯有隐忍。尽量不触其锋芒,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随她们走了一段,抬头一看,又是缀锦楼。好像连房间都是上次的那间。一位衣着华贵的女子端坐窗前。

我马上跪下见礼:“公主招桃叶来,不知有何吩咐?”

“抬起头来!”没听到吩咐,倒先听到了命令。

我依言抬头。

“我说你长双桃花眼想勾引谁呀?”公主的声音不大,可是其中饱含威胁。

“桃叶的桃花眼——天知道,我哪有桃花眼——是爹娘给的,天生如此,没有办法,可是桃叶从没想过要勾引谁。”

“撒谎!”公主一拍桌子,“你不勾引他,他怎么会为你这般出力?居然为了一个下贱的丫头找人对付本公主的人,反了他了!”

“公主,事情不是您想的那样。他们会对付公主的手下,并不是为了桃叶,只是为了他们自己的面子而已。”

话说到这里,我的心慢慢平复下来,不再惊慌失措了。今天这事如果处理得好的话,说不定是个重要的转机。

“此话怎讲?”公主也不再暴怒,似乎打算听听我的看法了。

“如果那天挨打的不是桃叶,而是另一个在他们的书塾里做事的人,他们一样会为她出头的。所谓打狗还要看主人,谁是心疼那狗呢,心疼的是自己的面子。”

我不悲哀,当此孤立无援的时候,我把自己形容成什么都没关系,只要能平安地离开就好。

“哈哈哈哈,你说话倒爽快,是这个理。”公主又一拍桌子。

看来公主殿下不管生气还是高兴都要用行动表示的。

“要是公主没有别的吩咐了,可不可以放桃叶走?书塾那边还等桃叶去做事呢。”

说完,我紧张地等着她的回复。

“你手里拿的那个包包里装的什么?包得那么漂亮,肯定是好东西吧。”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不过,既然公主现在关注的目标转向了我的包包,我也只有跟着公主的思路走了。

“这里面是一套文房四宝。”

“你拿这个干什么?”她一脸纳闷,大概也跟掌柜的一样,觉得一个粗使丫头拿着文房四宝很不搭调吧。

突然,她脸色一变,一下子站起来,手指都快戳到我的鼻尖上了,“你,你,你,该不会是买了这个当礼物,要去送给他的吧?难怪包得那么漂亮,还打了一个蝴蝶结!”

说实话,我一直都没搞清楚她口里的“他”到底是谁,姑且猜是王献之吧。不过这个指控倒好辩驳,“公主请息怒,绝对不是那样的,公主只要看看里面的东西就知道了。”

我当即拆开手里的纸包,然后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摊开在公主面前。

对不起皮皮,你辛辛苦苦打的蝴蝶结,没了。

公主一眼就看出来了,“都是旧的?”

我忙说:“是的,都是旧的,是桃叶向掌柜的求来,准备自己用的。如果是要送人,好坏先不论,起码要新买的吧。”

“你很会写字吗?”居然是很兴奋的声音。

这话头又转到哪儿去了?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跟不上公主的跳跃性思维了。

“本公主问你,是不是很会写字?”没有不耐烦,声音中依然透着一股莫名其妙的兴奋劲。

我低头答道:“只是会写字而已,哪里谈得上很会。”

公主眉开眼笑:“那你写几个给我看看。”

我低声下气地恳求着:“公主,桃叶该回书塾去了。”看看外面的天色,他们早开始上课了,我却还在这里跟公主纠缠不清。

“罗嗦,本公主叫你写就写。”

“好好好,我写。”我无奈地说。

卷一 相见欢 (26) 身在曹营,心也在曹营

平生第一次,有人给我研墨,而且还是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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