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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压群芳-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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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二哥大概也是早闻其名未见其人,猛不丁地见他上门来,可能太出乎意料,竟不会打招呼了。就那样直挺挺地杵在门口,连路都不会让了。

我只好低声提醒他:“胡二哥,让客人进屋啊。”

胡二哥闹了个大红脸,嘴里不知所云地说:“啊,好好好,请进请进,王七少爷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

拜托!这里是您的家吗?还“蓬荜生辉”呢。在生意场上打混了好几年,也算是学会了一些文绉绉的客套话,但您好歹也得看场合吧。现在这样一说,俨然以男主人自居了,那狂妄的小子岂肯干休?

最糟糕的还是,我喊王七少爷是在突然见到他的情况下出现的口误,喊出口就知错了。他却以为我平日就是这样称呼他的,也跟着喊,这下可犯了少爷的大忌讳了。

就见七少的脸再次乌云密布,不客气地瞪着胡二哥说:“这里还轮不到你来说蓬荜生辉吧。没读过书,就不要乱用词。还有。不许叫我王七少爷!”

还没进门就这么剑拔弩张,素素吓呆了,立在一边大气都不敢出。我也慌了神,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

想不到平时很温厚谦和地胡二哥,这回也毫不相让,梗着脖子说:“这里本就是我的家,是我家的房子,我说‘蓬荜生辉’有什么错?大少爷不要那么瞧不起人。没错。我家现在是穷了,但我小时候也是上过私塾的,上了整整四年,一直到我父亲去世为止。至于喊王七少爷,我也不觉得有什么错,少爷难道不是姓王。在家里不是排行老七吗?”

我心里大叫不妙,这不是老虎头上捉虱子吗?那人可是为了一声“王七少爷”就跟谢玄干了一恶架的,你算老几啊。

还有,他的手劲那么大,二百多斤的大水缸都能一手拎起来。他要真动了怒,胡二哥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我急得一个箭步冲上去拦在两人之间,慌乱又尴尬地冲王献之笑着解释道:“少爷息怒,他不知道这个是少爷地忌讳啦,所谓不知者无罪,就请少爷原谅他的无心之过吧。

王献之的脸色更冷了:“你这是在替他求情吗?”

我心里一咯噔。要是大少爷又钻牛角尖,把我的举止误解为其他意思就糟了。

罢了。这种场合,也许是撇清某些暧昧的最好时机。胡二哥年纪也不小了。胡大嫂又一直没动静,胡大娘还指着他抱孙子呢。是得想个法子让他早点对我死心,这样才好和素素真正开始。

于是我走上前去,拉住王献之的手说:“他们俩好心来看我,是我地客人,你却一来就跟我的客人对上了,这叫我很难做呃。”

怎样给大少爷灌迷汤,让他晕乎乎地什么都不计较。这招数我好像还会那么一点点。

果不其然,“他们俩”、“客人”。这两个词极大地取悦了某人。他立刻就自动把自己换位到跟那一对“客人”对应的“主人”位子上了。

既然是“主人”,就得表现出一点主人的好客大方吧。

于是大少爷的脸立刻由阴转晴,笑容可掬地说:“原来是你的一对朋友啊,早点说嘛。这位兄台,老在门口站着干嘛,快进来喝茶呀。扫雪,把你带来的茶食拿出来摆上。”

“是,少爷。”扫雪一边答应着,一边四处寻找搁东西的地方。

我屋子里只有一桌几椅,然后就是两个柜子和一张床,以及锅碗瓢盆之类的厨房用品,再无别的家什了。本来就是租地房子,除必要的家具,不可能添置更多。就这些东西,大部分还是胡大娘借我们用地呢。

现在,桌子椅子我们占着,扫雪手里的东西就没地方放了。

这个时候我也认出了扫雪,其实就是上次在乌衣巷见过一回地,那个很哀怨地说“少爷以前总说最喜欢用我磨的墨写字”的那个仆人了。

看他为难的眼神,我只得交代他:“东西先就放在地上吧。”

王献之也注意到了我屋子里的简陋,不满地对胡二哥说:“你不是说这是你家的房子吗?你家的房子租给别人住,连个家具都没有,叫别人怎么住。她们从北方那么远来,难道能随身自带家具吗?”

胡二哥被噎得翻白眼,可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话回。

我只好又跳出来打圆场:“七少爷,出租屋就是这样地,胡二哥家的房子还算好地了。想当初我跟娘刚从北边来的时候,一连好几天都找不到房子,只得住客栈。那时候看了好多家,屋子里脏还不说,里面空空如也,除了墙壁就摸不到别的了。最后找到胡二哥家,看屋里有床有柜,我们才总算有了落脚之所。”

这是实话,一般的简陋出租屋里的确是什么都没有的。但大少爷一出身就住华堂美屋,一个人占着一处园子,当然觉得房子里没家具很不可思议了。

听我这样说,他用心疼的眼神看着我,轻轻地说了一句话:“委屈你了,可惜我那时候还不认识你。”

不然怎样?您现在认识我了,我还不是一样住简陋出租屋?

我这样想不是怪他,只是他的话虽然让我感动,却并不以为然。

每个人都只能接受命运给定的事实,在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准下努力打拼,努力改善。遇到大贵人,然后突然一步登天的幸运儿是有,但毕竟罕见,不能以此为理想。

就像我,即使遇到了王献之这样的超级豪门少爷,那又如何?他就能真的改变我的命运了?他在娶了贵族小姐的正室后再纳我为妾,把我也接进华堂美屋,这样我就真的幸福了吗?

也许比现在还不如呢,在大房妻子手底下求生存,每天早请安晚告退。那样的日子,想想都觉得难过。

还不如像我现在这样,住简陋出租屋,打工赚钱养家。至少,这样我活得自由自在。

只要那些牛鬼蛇神不来烦我,我的身体也不跟我作对,我和妹妹相守的日子,原本可以天青日朗。

浓腻肥甘非真味,真味只是常。

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这一切人为的羁绊,和妹妹一起,找一处安静祥和的所在,去过悠然见南山,以菊花佐酒的日子。那韵味悠长、纯真美好的日子。

卷三 碧云深 (67) 七少爷的字(一)

在王献之为屋子的简陋责问房东胡二哥之际,想不到开口的素素这时候突然发话道:“这屋子的确简陋了点,不适合桃叶妹妹住。我家虽然败落了,好歹房子还保住了一所,不如,桃叶妹妹以后就搬到我家去住吧。”

不单我诧异,连胡二哥都用不解的眼神看着素素。这,算是跟胡家抢房客吗?而且,素素这样说,明显是站在王七少一边了。她明明是胡掌柜的手下,怎么跑去声援王七少了?

素素可能自己也意识到这样说有点“叛徒”的嫌疑,故而赶着补充了一句:“不收租金的。我只是想让桃叶妹妹住得舒服点,反正,我家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

我注意到了她对我称呼的改变,刚进门的时候还“二掌柜”长“二掌柜”短的,现在自动改成亲亲热热的“桃叶妹妹”了。

这样突然对我示好,实在让人有点错愕,也觉得别扭。不过,认真想想,我也能理解她。

她本是富商之女,也曾呼奴使婢。谁知一朝破产,她就从千金小姐沦落到出头露面当店小二,她心里有多少委屈,自不足为外人道。现在好容易遇到了一个出自超级豪门的少爷,她自然想结交笼络了。若她能成功地搭上王献之,至少,她爹想要东山再起就不再是难事。

至于她自己还想怎样,那又另当别论了。

对她的行为动机我无权置评,她有她自己的无奈与不甘,憧憬与希翼,还有对家庭的责任。唯独她那一声声甜腻的“桃叶妹妹”,让我有点吃不消。

而且,我好好地在胡二哥家租房子住,和胡二哥一家相处融洽,还有胡大娘那么好的一个人帮我带桃根,我为什么要搬到另一户陌生人家去?

我只能是婉言谢绝了:“多谢素素姐姐关心,我在这儿住得挺好的,桃根有胡大娘带着,我也很放心。”

谁知素素还不死心,马上说:“原来桃叶妹妹是担心你妹妹没人带啊,这个更好办了,我妈反正在家没事,让她帮你带就是了。我妈最喜欢小孩子了,看见邻居家的小孩都忍不住抱过来的。”

这年头,还有不要钱非要拽着你住她家房子的,还真是稀罕呢。我有点不耐烦了,不想再跟她罗嗦,索性一句话堵住她的嘴得了:“我跟胡大娘一家住惯了,:吧。

亏我还一直想撮合她和胡二哥,觉得他们开夫妻店再合适不过。可如果素素是这样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人,我倒觉得她配不上胡二哥了。胡二哥这么好的人,理应得到幸福。

如果胡二哥的生意能做得再大一点就好了。他那个小店子才两、三个伙计,也难怪素素看不眼了。她家生意红火的时候,可是开着好几家分店的。

看着王献之,我突然灵机一动。

于是我对王献之说:“七少爷,胡二哥现在正开着一家文具店,店名叫‘文房五宝’。”

王献之立刻对这个名字起了好奇之心:“文房五宝,怎么会是五宝呢?”

我把这个店名的来历解释了一番,然后指着素素笑着说:“这就是店里的‘第五宝’了。”

我这话,怎么说都是恭维了吧。当面说一个女孩子是美女,可以和文房四宝并称为一宝,难道不是夸奖吗?

没曾想,素素却一下子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我不是,不是啦,少爷您可千万别信真了,桃叶妹妹就爱开我玩笑。我不过偶尔在胡二哥忙的时候去店里帮了几次忙,他们就打趣说我是什么文房第五宝。真是的。”

她越说脸儿越红,颊飞桃花,眼横春水,含羞带嗔的,煞是迷人。

我和胡二哥却互相看了看,然后就彻底地沉默了。

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这个时代,女孩子们是以出头露面靠自谋生为耻的,家里不窘迫

上顿没下顿的地步,不会让女孩子出去做事。

以前娘在的时候,即便她自己挺着一个大肚子不能找活干,我们那点微薄的积蓄也看着看着就坐吃山空,她还是坚持把我养在家里。我也曾多次提出要出去找事做,都被她拒绝了。她只盼着自己能早点生下孩子,然后她出去做事,我在家里带妹妹。

在娘的观念里,女孩子出去做事,就跌了份,丢了人,以后也别想嫁到好人家去了。

素素之所以如此激烈地辩解,就是因为我犯了这个忌讳。一个姑娘家,不只是出去当店小二,还被打工的店子钱当成活招牌,利用她的姿色赚钱。说得难听点,这甚至有点出卖色相的嫌疑了。所以她才会那么着急恼怒,只是不好当场发作出来。

王献之倒没注意到她在说什么,只是笑呵呵地称赞着店名取得妙,又看着我说:“这店名是你取的吧。因为”,他朝胡二哥噜了噜嘴,“他不像是会想得出这种店名的人。”

胡二哥正为素素的表现而满心不悦,听到这里才笑道:“是啊是啊,这么好的店名,我哪儿想得出来。”

王献之却突然站起来说:“那我们去看看那家‘文房五宝’吧。”

胡二哥当然是求之不得,王家少爷肯去看他的店子,甭说他会买什么了,单这一行为本身就能为他的店子带来商机。因为,王少爷肯赏光驻足的店子,那肯定是有什么非凡之处。

王献之去过之后,他甚至可以在店里做几个招牌,上写:“王献之少爷曾站处”、“王献之少爷曾坐处”“王献之少爷曾摸处”,那不得了,那些崇拜王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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