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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第6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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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曹操派谁为主将救援汉中都不踏实。觉得还是自己亲自提兵前往比较稳妥。

其三,才刚加了九锡,一眨眼又要封国建藩,似乎略嫌仓促。加九锡就已经惹得朝中沸沸扬扬了,就连太学生都差点儿要跳出来闹事,曹操狠施辣手,好不容易才把这股风潮给压了下去。倘若能够缓上一段时间,待自己救援汉中、征讨刘备,得胜而归,那时候因功而封国建藩,似乎更为合适一些。

所以曹操拿定了主意,要亲自领兵前往汉中去。当然啦,丞相亲征,兹事体大,准备工作要比命将出师更为繁复,就怕耽搁了时间,这边儿大军还没入关中呢,那边儿张鲁就已经败了……故此,先命刘晔持节西进,督马超等关中诸将先入梁州,同时命曹仁、张绣率偏师循沔水而上,两路增援汉中。曹操本人率夏侯渊、曹洪、曹纯等部前往长安,会诸将聚齐后,再全师挺进。

五官中郎将曹昂留守许都,曹操特意把是勋和曹德叫过来,请他们“善辅吾儿”。许下的兵马大权,则交托给了于禁于文则和李典李曼成。

是勋倒是挺想跟着曹操去汉中跟刘备见上一仗的——说不定这仗就把刘备给彻底打垮了,如此关键性战役,倘若不能参与,可是会留下终生遗憾的呀。然而一则他新命九卿,不宜拋下本职工作不管,也不宜再迁他任,二来么……多年在外,眼瞧着跟儿子都生疏了,好不容易返都安定下来,还是别自找劳乏和跋涉之苦了吧。

我又不是那种用一个小人物串起连番历史大事件的小说主人公,不必要曹操代汉的每一仗都要去掺和一脚吧?原本的理想不过为一文吏,最多当当外交官足矣,只为苟全性命于乱世,怎么一不小心,竟然都快变成曹家首席谋士外加首席方面大员了?我有足够的能耐吗?可别一小心给玩脱了,战阵上一阵流矢,就此万丈雄心化作流水……

就好比原本历史上的庞统庞士元一般……

所以既然曹操命其留守,辅佐曹昂,是勋也就不特意请战啦。他只是向曹操推荐了诸葛亮,说此子聪明机警,尤擅粮秣运筹,吾昔试之于朔州、幽州,皆仰其大力,丞相不妨带在身边,必能有所裨益。曹操点头:“宏辅之高足,吾亦爱之。”即命孔明参相府军事。

曹操前脚才走,隔不了两天,这日是勋从城外庄院看望管氏和儿子是复返回城内,曹淼迎着,告诉他:“子桓夫妇昨日来访。”是勋“嗯”了一声,心说我正经还没怎么见过甄氏呢,据说那也是天下知名的美人儿,就不知道比我的甘氏夫人又如何了?

本只当是亲戚之间寻常走动,曹丕夫妇前来拜见姑母,却不料曹淼随即取出一张请柬来:“子桓欲于城外别业设一酒宴,以文会友,特邀夫君下个休沐日前往指点。”

虾米?曹丕这小家伙要开文会,还请了我?是勋不禁一皱眉头,心生不好的预感……

曹丕曹子桓本年二十岁整,他兄弟曹彰曹子文是十八岁、曹植曹子建是十五岁,一母所生,相互间感情很好。在原本的历史上,曹昂死得早,诸子争立,这仨小子很快就变成了竞争对手,明里暗中龃龉不断;可是在这条时间线上,曹昂曹子修尚在,而且是板上定钉的继承人,那仨貌似没啥妄想,起码到了这个时候,感情还没有破裂。相当的抱团啊。

而且既然有大哥顶在上面。余子并未象原本历史上那样早早便参与了政务。基本上处于被曹操放羊的状态。曹丕年岁较大,已经元服娶妻了,得举孝廉,日常协助长兄处理一些公务,剩下两个却还并未从政。而即便参与政事吧,曹操和曹昂也没有刻意栽培曹丕,小家伙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耍他的兴趣爱好——一是击剑,二是诗文。

是勋有时候还想。子桓之才,不在子建之下,为的卷入政治漩涡,忙着跟兄弟们勾心斗角,所以到他后期,才把文艺给荒疏了,而在这条时间线上,或许未来的成就将更在曹植之上,也未可知啊。

不过在原本的历史上,曹丕青年时代便雅好文艺。实为建安风骨之领袖,故此才能与曹操、曹植并称“三曹”。成为汉魏之际文坛的一朵奇葩。这条时间线上更不用说了,是勋还在幽州的时候,就听闻曹丕见天儿与相府文学之士诗文酬唱,在许下文名很盛。自己回来也好几个月啦,终于赶上他的文会了吗?

根据曹淼的转述,曹丕此次主要请的人,包括王粲、陈琳、阮瑀、徐幹、应⒘蹊濉降摹敖ò财咦印保艘桓龃泳V菖芤嬷荩壳霸诹醣各庀鲁韵蟹沟目孜木偻猓佳肓恕4送饣褂新反狻⒎鼻铡⒑Υ尽⒍∫恰⒐段场⒘鯊M、仲长统等等,再多曹淼也记不住。

而且据说曹植也会过去给哥哥捧场——曹彰就算了,那孩子虽字子文,其实不文,可以说是曹操诸子中唯一没有继承老爹丝毫文学天赋的变异体……

是勋一开始不打算去的——文会这种玩意儿最麻烦了,真要当场命题赋诗、作文,以他穿越以后多年培养起来的实际才能而论,倒是也不为难,可是水平就不敢保证啦。昔日在雷泽之上,还能够蒙蒙吴质家乡的那些庸儒,可如今与会的全都是当世大家,或者即将成为大家的曹植等辈,以自己一向的文名,你就算做得跟丁仪、苟纬他们一个档次,只要比不过王粲、陈琳,那仍然丢脸啊!

可是没想到,第二天曹丕又亲自上门来请——这回没带老婆过来,多少是个遗憾。是勋就推辞说我如今政务繁冗,哪里还有什么诗兴呢?而且你也知道我这人脑子慢,憋书斋里精雕细刻的什么《别赋》啊、《为曹公讨袁绍檄》啊,等等,还算拿得出手,至于仓促间做成的《白露后良日因思兄弟而作》(何期见明月)、《持节使关中以辞至尊》(太白何苍苍)之类,却就相当的粗糙和生涩啦。加上最近状态不佳,我就不去丢丑了吧。

曹丕紧着劝:“姑婿无乃太谦乎?丕自总角以来,即日诵姑婿之作,口有余馨,若以之为粗,则丕等诗文乃当弃东溷矣……”要是说连你的作品都粗糙,那我们的玩意儿干脆扔厕所里算了——“即姑婿无心为文,亦可品评吾等陋作,必有裨益。群皆盼之久矣,姑婿勿辞也。”

是勋说这样啊……那咱们说好了,我要是对题目无感,真就不附和啦,光赏赏你们的作品就完。曹丕连声答应,这才兴高采烈地去了。

既然说好了,是勋就琢磨着,那去也无妨啊,万一要赶上一个好题目,我心中正有成作可抄,亦可显扬声名也。话说这两年不在许都,平常所作的诗文也少,不会有人误以为我是郎将要才尽了吧?岂有此理,本来无才,何言尽耶?去文会上露一个脸,那也不无小补啊。

再说了,曹丕所邀的文学之士,绝大多数都是曹操幕府中人,跟他们打好关系也是很有必要的。

故此预先抽时间做足了功课,到了日子,乃身着常服,头戴缣巾,摇着雁毛扇便大胆而往。等到了曹丕在许都城外的别墅,曹丕、曹植兄弟迎出门外,是勋打眼这么一瞧,赫,真吓了他一大跳!()

ps:最近家里出了点事儿,每晚更新时间没法再那么固定了,还请大家原谅。

第二十一章、藏富于山

曹操曹孟德,可谓在汉末奢侈颓靡的大环境中,陡然刮起了一股俭朴之风,这人也不好吃,也不好穿,也不喜欢住大房子,除了女色以外,貌似并无寻常官僚们普遍的贪欲。后世说曹操日常布衣蔬食,被子上有补丁,女眷不着绫罗,这多少有点儿夸张,就是勋之所见,非大宴则菜色寻常,但肉还是有的,家居常服也不乏丝绸锦绣,只是皆非上品而已。

至于被子上的补丁,是勋没注意过,反正曾经多次寄宿曹家,给自己这种客人盖的被子,那肯定是干净、整洁,没破没补的。

可是即便如此,别说以曹操如今的身份和地位了,即便普通的郡一级官员,如此俭省,那也是很罕见的啊——近年来俭朴之风刮起,官员们纷纷仿效甚至矫枉过正,那另说。好比他是宏辅就办不到,不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而且这没有棉布和羽绒服的年代,你让他夏天穿葛不穿绸,冬天穿麻不穿裘,打死他也做不到啊!

回想少年时代在乐浪的艰苦岁月,真是一在天堂,一在地狱,乃知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也。

其实曹操也是如此,他之所以起居俭朴,一是天性使然,二是环境所逼——钱都要花在军费上,哪儿舍得好吃好穿啊——等到马齿渐长,中原地区的生产也逐渐恢复、府库充盈以后,免不了就要开始研究好吃好穿了。在原本的历史上,曹操后来写了《四时食制》——很难想象一个完全不在意美食的人,能够刻意搜集那么多的佳肴——而且还在邺下建造了超级辉煌的铜雀台。

只是起码在这个时候。《食制》未著。铜雀台更是连影子都还没有呢。曹操仍然是一位自奉甚俭的官僚异类。

然而是勋到了曹丕在许都郊外的别墅一瞧,却着实吓了一大跳,就见围墙高耸,楼高三重,雕梁画栋,真是豪富无比啊。而且仔细观察,就见格局、布置大有巧思,非乡下土财主所有也——想想也是。主人不但是丞相公子,还是当世著名的文学家,兼通艺术——而这些巧思么,也都是必须花费大量金钱才能完美体现出来的。

是勋忍不住就一皱眉头:“无乃太奢乎?”我仗着是曹家姻亲,就已经不大在意时流,在世人眼中算是豪奢啦,没想到你小子更过分——我跟你这儿一站,就跟王恺撞见了石崇似的……小子你这么奢靡,你爹造吗?

曹丕得意洋洋地伸手一指:“姑婿请看。”就见这座别墅是建造在山坳之中,春可踏青。夏可避暑,秋可赏花。冬可避嚣,对外只有一条道路可通,平素也少人行也——“藏富于山,其谁人知之?但不举者,家严亦不怪也。”只要没人揭发,我老爹也就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啦。

完了还特意朝是勋深深一揖:“丕得治家,皆姑婿之德也。”

从前是勋劝曹操要重视工商业,曹操部分采纳了他的建议——当然不是真的转变了重农的传统思想,而只是为了增加军费来源而已——一方面放宽了相关商贾的各项禁令,鼓励货殖,一方面允许民间半承包原属皇家的山林之利(相当于公私合营),同时还大建作坊,并且逐渐地裁撤关卡,统一商税。所造成的结果,一是商业得以繁荣,府库得以充盈,二就是那些在乱世中失去土地的世家,或者本无多少土地的新贵,纷纷投资工商业——以是勋所兴起的油坊、纸坊、书坊为最多,其它还有炭坊、织坊、磨坊,等等。

其中曹家人最方便搭是勋的顺风车,为了消减阻力,是勋首先就把那最爱财的曹洪曹子廉给拖下了水,跟曹洪合资盖了好几家作坊,利润大头归曹洪,乐得曹洪整天笑得合不拢嘴。然后再跟他说,你把在各地私设的关卡都给撤了吧,否则商贾不愿往来,咱的货物就不容易卖出去啊,曹子廉权衡收支以后,犹犹豫豫的,最终还是允准了。

至于曹丕,那也是其中一主要的获益者啊——作为庶子,曹操又不可能分给他多少土地,倘若日常收入只来源于土地产出,估计那就是问曹洪借一辈子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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