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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国-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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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他喜欢听的那些歌词,在这个时代,有些惊世骇俗,所以他也一直没有下定这个决心,要教玉儿唱的。

便是真要教了,也当然是不允许玉儿往外唱的,只唱给自己一个人听便好。

玉儿见少奶奶不高兴了,也便没往下说。

她也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说,便又问他在思友学院教书的情形。她对思友学院也是很有感情的,她与哥哥也都曾在学院里念过书的。

她还是哭了三天三夜,才进去学院念书的,虽然也没学到什么,但是写字看诗,谈书说文,她比大多数的闺中女子,却强了很多,偶尔灵感所至,也写几首小诗,足以陶冶情操。

因此她对学院的感情,当然就深一些,连带着对他在学院的事情,也更感兴趣一些。

“很好的。那些学生们都喜欢少爷授课的,少爷讲的故事可好听了。”

雨儿和露儿也在一边点头,初时她们对玉儿的少爷,是很有成见的。但是这段时间玉儿给她们洗了脑,又把那些从少爷那里听来的小故事,说来与她们听,她们也渐渐地觉得,这个名义上的姑爷,也并不是那么坏的。

必竟之前,她们也只是听人说姑爷坏,不见人说姑爷好。那个时候,她们自然就认为姑爷是个坏人了。

如今有一个人,整天说姑爷这里好,那里好,又会说故事,又会玩扑克,还会弄炸鱼块,所以姑爷自然就变成一个极好的人了。

倒是她,听到他只拿一些小故事来取悦李家的那帮孩子们,不由又皱上了眉头。

她是知道他不学无术的,所以,能靠着讲故事在学院里呆住了,那也算是一种本事,只是这不是误人子弟吗?李家的这些孩子们,岂不是让他一个人给毁了吗?看来,有机会还是找二叔说一说才行。只是二叔性子古怪,最不喜欢别人管他学院里的事情,只怕要想个其他的法子才好。

“喔,过几日便是七夕了,绣庄准备了一幅大的挂壁,上面绣着‘林园诗会’四个大字,回头玉儿帮我带给苏老爷吧,诗会那天,我必然要去的。”

林园诗会,除了一些挤不上凉山诗会的才子们会去,还有许多武陵城内的商家会去,既是诗会,也是商人之间互动的一次聚会,她一心经营着自己的绣庄,这样的聚会,去参加一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以往,她不好去,是因为她待字闺中,不好抛头露面,便是偶尔陪着父亲去了这种场合,也只与一帮女子们,挤在女眷区。如今,她名义上已经是嫁出去了的人,也就没有那么多阻隔了。

何况,能见识一下才子们的风采,说不定也可以发现自己心仪的对象,也未可知。等苏家把自己休出来,自己也算是成过一次亲的人了,如果不早点为自己的谋算,物色一个好的夫婿,等到年纪大了,便如何是好呢?

玉儿应了少奶奶交下来的事情,便与雨儿和露儿到边上斗地主去了。

她一边刺着绣,一边想着这些心事,累了也就停下手,夹一块炸鱼儿慢慢地品起来。她觉得,如果这炸鱼儿,不是那人弄出来的,恐怕滋味会更好一些。

只是有些奇怪的是,原本她是极讨厌那人的,但是这些时日,他也常来家中用饭,她竟然对他提不起一丝厌恶,是他变性了,还是自己变性了?

他早早地收竿,回到学院,把新鲜的鱼杀了,用料腌好,这才出门,一路朝苏府走去。

苏老爷子把他叫回来,果然是为了七夕的诗会。

“如今,你也在李家的学堂教了一段时日的书了,听说,学生们还都喜欢你。过几日便是七夕的林园诗会,你也该好好准备准备,或可在诗会上有上佳的表现,也好为我们苏家争些脸面。”

他便一笑,轻淡地道,“还是不去了吧。”

苏老爷子看了他一眼,对他的反应倒觉的正常。看来这小子之所以,能在思友学院呆下去,还真是用那些小故事,吸引那帮小孩子的,其实并没有什么才学。

也算是李家给面子,只要过得去,不是太过于带坏了孩子们,也没有强行把他扫地出门。

也是,自家的孩子,有没有才学,还用试探吗?难不成那一盘子砸下去,还真砸出一个天才不成?

苏老爷子想到这里,便叹了一口气,“便是不去诗会,也不好错过这些文坛盛事的,整日里钓鱼,难不成还能钓出花儿来?”早知道他是不太可能去参加诗会的,所以今天把他召回来,无非就是借用诗会的事情,激励他一下,让他一心向学。

他听到苏老爷子的话,也不置一词,只由着老头子去说,一味地闷着头吃饭而已。

人心总是不足的,现在自己相较与原先的苏三,已经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但是苏老爷子在习惯了现在的苏三之后,就有了更高的要求,这些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苏老爷子见他不说话,也不敢硬逼,万一把儿子再逼回原来的模样,那可就不划算了。

“没事的时候,还是多往你岳父家多走动走动,听说你媳妇儿,文才也是极好的,有空相互讨论一下,岂不是很好?这次的林园诗会,恐怕她也是会到场的,自家的女人,总归不能让那些自命不凡的才子们去追捧的,你可不能让别人太过笑话。”

想到极有可能是李月儿,给了苏三很大的刺激,才让他转变成如今这个模样。因此每次,苏老爷子便紧抓住这一点不放,不遗余力地刺激他,要把李月儿这张牌用到极处。

他想着苏老爷子话里的意思,总是觉得好笑。

如果一个人的性格,真得可以因为一个女人,而变得这么历害的话,那还要那句‘本性难移’的话,有什么用?

老头儿是有些天真的,至少在对孩子能不能变好的这件事情上,是天真的。事实上,他的天真也变成了现实,无论如何,现在苏三已经变了,而且永远也不可能做回原来的苏三。

而这可笑的理由竟然还是那句‘本性难移’的老话。

第014章 其实李月儿也是好心

听着苏老爷子白活了一阵,吃完了饭,他便仍然往学堂里去住。

玉儿是在李府用的晚饭,他回来的时候,她早已经在书房里候着了。

他一进门儿,玉儿便说起今日在李家的见闻,大多是她又赢了些什么东西,雨儿和露儿如何苦着脸之类的事情。也提到了少奶奶的问话,只是少奶奶似乎对他的行为,并不欣赏云云。

在学堂讲故事取悦学生,是一件;整天里钓鱼儿,不思进取,还要教玉儿唱曲儿的事情,也是一件。或者还有其它一些,不能让她欣赏的事情,玉儿也说不完全。

但凡是心里对一个人有了成见,想要改变他们的想法,必不是那么容易的。寓教于乐,虽有违现在主流的教育方式,但是其实是这种方式才是最能开发学生潜能的方式,她要不喜欢,他也没想着去讨好她。

钓鱼教曲不过是他的生活方式而已,也自然不需要旁人指摘,因此她有什么反应,他是很无谓的。

轻轻地一笑,才对玉儿道,“不是说过,不要把我想要教你曲子的事情,说出去的吗?”

玉儿脸一红,小舌头一吐笑道,“玉儿嘴快了嘛。”

他也就摇了摇头,不去管玉儿。拿起一本史书,就着烛火,看了起来。

“少奶奶今个拿了一副刺绣挂壁儿,让玉儿带给老爷呢。”

他便‘嗯’了一声。

玉儿又道,“绣着‘林园诗会’四个大字呢?少奶奶还说,她必是要去参加的。”

他又‘嗯’了一声,眼睛却只是看着手里的书,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

玉儿见少爷开始看书了,便退了出去。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玉儿出门的身影。微微地笑了笑。

喔,绣了‘林园诗会’的挂壁,直接派人送到苏府去便好了,至于从玉儿这里转一道手吗?还借玉儿的口,说出一定要去诗会的话,是要勾引着自己也去诗会吗?

这女人倒是有些意思,可惜这番要改变苏三本性的心思,只怕是白用了。

我本非苏三,奈何去改之?

一切顺其自然吧,他复又拿起史书,在灯下漫读起来。

在悠闲的生活中,七夕如期而至。

封朝的七夕过得还是很有气氛的,有点像前世,妇女节与情人节的联合体。

在这一天,娘家离得近的女子,大抵是要在夫家的陪伴下,回娘家住的。娘家人为了迎接女儿回家,家宴总归是要设下几桌的。热热闹闹地围坐在一起,泰山大人,总是要说上女婿几句,教小夫妻二个,要相敬如宾。

七夕这天,也是鹊桥相会的日子。因此这一天也成了这个时代,最有爱情味的节日。

相互爱慕的男女们,会趁着这个时候,通过各种方式,来表达内心对彼的爱意。借着这暖暖的节日氛围,他们可以鼓起比平时加倍的勇气,向对方来表白。在此节过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便会有许多佳话传出。

总之,在男权至上的封朝,能把七夕过的这么有自由气息,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奇景,也正因为此,七夕比传统的仲秋佳节,来得更加火爆,也更为年青人亲睐,便是那些才子佳人们,对七夕也是投入了更多的厚望。

于是学院,便也放了二日的节假,允许这帮孩子们回家过节。

学院里放了假,这么一空闲下来,他反而不知道做些什么了。仍旧去钓鱼,却没见着那些老家伙们,一个人钓着,也没有意思,便早早地回到学院。

到了下午,过节的气氛就浓郁起来,街上的那些才子们,就像是嗅到了什么气味似的,全都涌到了街面上,各大酒馆饭店里,也开始满座,一派繁华的样子。

学院里的先生,邀他一齐上街走走,顺便喝喝小酒,发散发散心情,他只推说身体欠佳,不太愿意出门。

待后院没有了人,他便关上房门,作起画,自娱自乐起来。画一头牛,再画一个男人,再画一个女人,再画一条河,再画无数只鹊搭起的桥。

画画就不是他的所长了,前世没有画过,这一世,也才是初学,所以画得着实有些难看,难登大雅之堂。

看看画的有些惨不忍睹,想了想,便把秦观写的那首鹊桥仙,临在画的左上角: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更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诗与这画的意境,倒也贴切。因此临在上面,也算是点出了画的主旨。

光看这字,就还有个差不多,只是这画,却配不上秦观的这首名词。这东西只好自己看看也就罢了,真要挂到墙上,再被外人看见了,恐怕要惹出笑话来的。

想罢,便卷起纸轴儿,投进画缸里,不再去管它。

半下午,玉儿从李府回来。说是李府晚上有家宴,他这个伪姑爷也是要去参加的。

他本是无可无不可的心态,既然李府主动开口请了他,他也不矫情,便走一趟,也无大碍。

李府倒是热闹,李老爷子虽只有一个女儿,但他兄弟的女儿却是极多的,有嫁得近的,必然是要回娘家的,因此李府这家宴的规模就大了一些。

那些与李家女儿一齐回来的女婿们,对他这个新女婿,是很好奇的。一齐坐着,便问了许多稀奇古怪的话,他也是有一句没一句的应着话儿,其实他并不是真正的女婿,也就真没什么好说的。

倒是那帮子学生们,对他很是恭敬,见了他,都要规规矩矩地行礼,也很乐意往他跟前凑。他自然也可以看得出这帮学生们,眼睛里自发的尊敬,这不由让他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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