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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火之恋-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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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想敲门的时候,门开了,莫西站在门口,她一把抱住我,我能够感觉到她手中透出的热量,今晚的她,格外的漂亮,比我以前见到的更要慑人心魄,从她闪烁的眉睫下,我仿佛看出了点什么,今夜,她很开心。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她好象是在用眼睛和我说话,我不知道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仔细想了下,好象没有什么很特别的日子呀,我摇了摇头。

她突然松开我,一把拉起我的手,笑着说,进来吧,然后牵着我进了房间。

啊,怎么有一个生日蛋糕,上面的蜡烛已经点着,房间里的灯光非常的柔和,很显然是经过认真布置了的。

HappyBirthday!

我知道了是什么事情,轻声在她耳边说,都怪我,忘记了问你的生日,你也没有告诉我,连礼物都忘记了买。

她笑着说,没关系了,你不就是上天送给我的吗?今天晚上,你就陪我吧,平时你也没有太多的时间来看我,今天,就别走了。

我很愧疚的看着她,觉得太亏对她了,以前也没有经常来看她,对不起了,以后,我会经常来陪你的。

我想说些什么,又吞了回去,我一把将她拥入怀中,任她的芳香进入我的鼻息。

也许,今晚,我们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在心里默默的祝福着我们。

正文第十九章

(19)

在“陌生人”酒吧和莫西相遇,我对她说过,曾经,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们都是两条孤独的抛物线,或许正因为这样,上天可怜我们,才让我们在茫茫的人海中相遇,相识,直到相爱。

我想,她是对的,我能够明白她的心情,因为我也是这样,或许,我们会在彼此的旅途中承担彼此的快乐与悲伤,相知,相爱……

那晚,我醉酒之后,就睡在那座温暖的小房子里,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到报社去,白天就在自己的小房子里写点东西,看些不三不四的小说,晚上,几乎是每晚,我都会准时出现在“陌生人”酒吧的那个角落里,看着酒吧里的人来人往,我体味到了世界与社会的影子,都被浓缩在这一间小小的酒吧里,高尚的、肮脏的、美丽的、丑陋的,都汇聚在这里。

而我除了做以上的观察外,最主要的就是看着吧台上的莫西,一举一动,一频一笑,她的没一首歌,我都会认真的听,努力的感受,用心情去接纳,直到她下台了,我就会走到她的身边去陪她。

那天晚上,八点钟左右,我像往常一样,在酒吧的角落里细细品位着一杯啤酒,莫西正在台上唱着一首叫做《执著》的歌,当她唱完后,下面传来阵阵的叫好声,我向她抛去浅浅的一笑。

这个时候,从人群中走出来两个蓄着红色头发的小青年,他们喝着啤酒向莫西走去,边哼哼唧唧的,我想,今天晚上,可能会发生什么不高兴的事情了。

他们在台上乱叫着,小姐,陪我们喝一杯呀,唱歌……,我们请你喝呀!二人摇头晃脑的,一个劲的朝着莫西身上奇%^书*(网!&*收集整理磨蹭,莫西努力的躲闪着,渐渐的失去了招架之力。

下面的观众没有一个人敢出声的,我的心里有一股火焰在燃烧,像要冲出胸膛了,突然台上的莫西哭了起来,我顺手抄起桌子上的啤酒瓶,“啪”的一声砸碎了,剩下瓶劲和锋利的断口。

我几乎是冲到吧台上的,两个红毛小子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已经被我揪住了衣领,我抡起锋利的瓶口,正要刺下去的时候。

莫西的一声惊叫让我将抬起的手臂停在了半空中。

不要啊,不要,要出人命的。莫西拉着我的手臂,使劲的摇晃着,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爬起来屎滚尿流的跑了,边跑还边叫着,小子,有种就等着。

我轻蔑的哼了一声,然后看着莫西的脸,已经被泪水沾湿的粉颊,我后悔刚才来晚了。

你,没事吧,都怪我来晚了。我很心痛的看着她,她摇了摇头,这个时候,酒吧的经理走了出来。

你惹了大麻烦,还不快走,你知道那两个小青年是谁吗?经理在我们面前叽叽歪歪的说个不停,我没有理会他,刚才出事的时候,你***的跑哪里去了,现在才出来收拾残局,他接着说,他们是这里的小霸王,父亲都是市级高级干部,你们惹不起的,还是快走吧。

我想说什么,但被莫西拦住了,阿若,你还是先走吧,他们还会回来的。

我一楞,说道,我走了,你怎么办?

她没事的,你快走吧。经理接过道。

我拉起莫西的手,然后对经理说,老板,那就有劳你了,事情过后,我会感谢你的。然后,我对莫西点了点头,便消失在了门口。

该怎么办呢,难道就要在他们的威胁下息事宁人吗,我做不到,我要想办法去制止一些邪恶的流氓。不行,在我的字典里还从来没有“忍耐”两个字,何况是有人要欺负我心爱的女人,我不能忍下这口鸟气。我恨恨的想。

于是,我在大脑里努力的搜寻出了一个人,一个在眼前常常出现的人,在这个城市里,必须要有自己的制度才能解决一些用正常手段不能解决的事情,我从港台的一些影视剧里学到了很多,这个社会,本来就不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存在着天生的两面性,就好象穷人和富人一样,一面是白,一面是黑,白有白的制度去约束,黑有黑的制度去桎梏,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用正义的手段去掩盖的,尤其是对待某一类人。

我拨通了吴煜的手机号码。

是我呀,你现在在那里?电话那头传来吴煜的声音,我听见了久违的声音。

怎么这么久不联系呢?他又问到,我们寒暄了一会,才扯到了正题。

我这里出了一点事情,想叫你帮忙摆平。

哦,什么事情呀。我将事情大略的讲了一下,他笑着说,这种小事呀,没问题啦,我的兄弟多得是。

呵呵,我就知道你会帮我的,先谢了。

还谢什么呢,咱们不是兄弟吗,还瞎扯一些。

我们在电话里嘀咕了半天,才大略商定了具体的办法,便挂断了。

正文第二十章

(20)

在这个假期里,我浑浑噩噩的过着,好久没有关注时间了,在记忆中,今天好象是周末,离“陌生人”酒吧事件已经是第四天了,但是那两个红毛小子也一直没有再到酒吧闹事,我还在庆幸,他们是不是不敢再来了,还是出了什么别的事情了,不会再回来了。

我早早的洗了个澡,换上一套刚买的西装,对着镜子照了半天,觉得够帅了,自我感觉良好了,又系上一条领带,自嘲的笑了笑,应该不是猪八戒照镜子吧。

没有多少信心,对自己的外表,我从来没有太多在意,一直以为外表是给别人看的,这些,平时就关注很少了。

当我走上大街时,心情很好,心想一定会给莫西一个新的形象,我哼着小调,像一只出笼的小鸟。

今夜的气氛多少有点郁闷,漆黑一片,街道上只有车辆来来往往,好象人们都以车代步了,突然消失在夜色之中了,但我依然快乐,只有我一个人的世界,肆无忌惮的,在夜色的深处,还有一个温柔的女孩,在等待着进入我的怀抱。

于是我加快了脚步。

途中要经过一座小桥,只有十米高度,下面的水不深,浅浅的流动着,我很少有兴趣驻足,或许是太过匆匆,或许是一向心情的影响。

但在今晚,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桥上小留了一会,看着河上的茫茫夜色,听不见水流的声音,被城市湮没太久的感觉涌上心头,一些失落的愁绪,在脑中无边无际的划过……

我准时的走进了“陌生人”,像往常一样,一杯啤酒,一点音乐,一些喧嚣,已经习惯了的氛围。

莫西一眼就看见了我,她露出温柔的笑容,我端起酒杯向她示意,她的迷人的笑容,迷人的身材,让我一阵眩晕。

在另外的角落,昏暗的灯光下,我能听见他们的吵闹声,玻璃相撞的声音,夹杂在浑浊的气味中,让人看了很不爽快。

于是,我转移了注意力,随着音乐,看见了在吧台一侧的乐手们,那种不太摇滚的音乐,配上嬉皮士似的摇滚乐,那种我喜欢的风格,难以形容的感觉,也许是个人的思想不同,没有人能真正注意到他们的存在,那种忘我的境界和汗流如水的感觉,我有迫不及待的感觉,想要大声的吼出来。

节奏在我心底运动的时候,我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人坐在酒吧的角落里。

来,大哥喝一杯。一个声音将我的感觉打乱,我惊醒过来。

他们两个坐在我的面前,背着灯光,但我还是认出了他们。

你们?我有点吃惊,怎么像是变了样子,还叫得这么亲热劲儿。

大哥,我们敬你一杯,都怪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您。他们双双举起杯子,然后一口喝尽了。

一个个大大的问号在我的脑海中盘旋着,难道他们是先礼后宾,一定有什么阴谋,我得防着点。

我想着,酒已经下去了大半。

大哥,是我们兄弟的不对,我们赔礼了,以后有什么事情,叫一声,咱们绝不说半个不字。其中一个红毛说到,态度诚恳得不得了。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怎么现在角色转换得这么快。我倒成了主角,难道他们改邪归正了,还是……

我正在天马行空的乱想着,突然传来一阵狂笑,好熟悉的声音。

兄弟,还好吗?我睁大眼睛一看,原来是吴煜那小子,他怎么来了呀,一身离奇的打扮,我差点儿没认出来,我站起来,接住了他的拥抱。

我靠,来也不预先通报一声,害得我也没什么准备,我一把砸在他胸脯上,哈哈大笑起来。

来,介绍一下,这两位是我小弟,刚收的。吴煜指着那两红毛说,我于是明白了一切的变化。

大哥、大哥。二人异口同声的叫着,而我,却不知所措,第一次有人这么尊敬我,感觉多牛B呀。

吴煜对他们说,你们先在旁边闹去。他们很听话的走开了,我们爽快的聊起来。不过,我最终还是知道了为什么事情会解决得那么完美,没有任何的悬念,但我还是没有想明白他们两个是如何拜在吴煜门下的。

正文第二十一章

(21)

吴煜就是这么一个人,只要是朋友,他义不容辞,他天不怕,地不怕,只是在失去了向晶之后,曾经悲伤过一阵,但他后来对我们坦言,他说,他算是真的明白了女人,其实就那么回事,不要太在乎她们了,玩完了就算,没有后遗症。

我了解的吴煜,不外乎一些他的风流史,没有料到的是,他不仅在学校里有一帮铁似的兄弟,在社会上更是呼风唤雨,能够撑起一片天空。

他在社会上混,也不是一年两年了,由于土生土长的城市影响,他的兄弟多,我不很了解他们的规矩,不知道是对还是错,我承认,在这个社会,他们是被社会主流排斥的,但是,我很欣赏他们的做事风格,不拘一格的,对待兄弟,也是心无二意,绝不会尔虞我诈。

吴煜对我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手足不可断,衣服不可留。

我笑着说道,那你脱了衣服上街去走走呀,街上有很多没有了手足的哟。

他笑着道,我是裸奔过呀,只不过你没见过罢了。我们开怀大笑。

这个假期,对他来说,也是个苍白的假期,他基本上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每天和他那帮兄弟们混来混去的,很多人把他们叫做黑社会,这个词给人一种神秘感,也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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