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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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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注②《致巴黎大主教鲍孟书》:“为什么一个人要检查另一个人的信仰呢?

    为什么国家要检查公民的信仰呢?那就是因为人们认为人类的信仰能决定他们的道德,而他们对于来生的观念又取决于他们今生的行为的缘故。如果事情不是这样的话;那末他们信仰什么,或者他们表现为信仰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

    ——译注

…… 212

    第八章 论公民宗教902

    因此,就要有一篇纯属公民信仰的宣言①,这篇宣言的条款应该由主权者规定;这些条款并非严格地作为宗教的教条,而只是作为社会性的感情,没有这种感情则一个人既不可能是良好的公民,也不可能是忠实的臣民。

    ②它虽然不能强迫任何人信仰它们,但是它可以把任何不信仰它们的人驱逐出境;它可以驱逐这种人,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敬神,而是因为他们的反社会性,因为他们不可能真诚地爱法律、爱正义,也不可能在必要时为尽自己的义务而牺牲自己的生命。

    ③但如果已经有人公开承认了这些教条,而他的行为却和他不信仰这

    ①1756年8月18日卢梭《致伏尔泰书》:“因此我要求每个国家都应该有一部精神法典,或者说一篇公民信仰的宣言;在肯定方面它应该包括每个人都须承认的社会准则;在否定方面它应该包括每个人都须加以拒绝的不宽容的准则,倒不是因为它们不虔敬,而是因为它们是有煽动性的。一切与法典相符的宗教都应当被允许,而一切与法典不符的宗教都应当被禁止。除了这一唯一的法典之外便没有其他的法典,而每个人也都是自由的。”——译注②凯撒在为卡提里那辩护时,曾力图确立一种灵魂有朽的教条。卡图和西塞罗在驳斥他的时候,根本就懒得用哲学论证;他们只满足于指出凯撒是以坏公民的身份在发言,他所提出的乃是一种有害于国家的理论。事实上,罗马元老院所要判决的正是这一点,而决不是什么神学问题。

    ③这里的两段话与《日内瓦手稿》的文字略有出入。上段“但这种宗教的教条”字句后,《日内瓦手稿》作:“却唯有当涉及道德的时候才与国家有关;其他的一切都是国家所完全无能为力的。此外,每个人便都可以有他自己所喜欢的意见,而主权者对于这些意见是不能过问的。有些是公民应该承认的有利于社会的正面教条,也有些应该认为是有害而加以拒绝的反面的教条。这些不同的教条就构成了一篇应由法律来规定的纯属公民信仰的宣言。

    这个宣言并非严格地作为宗教的教条(下同)……。因为他们不可能真诚地爱法律、爱正义、爱祖国,也不可能在必要时为尽自己的义务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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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2第 四 卷

    些教条一样,那就应该把他处以死刑;因为他犯了最大的罪行,他在法律的面前说了谎①。

    公民宗教的教条应该简单,条款很少,词句精确,无需解说和注释。全能的、睿智的、仁慈的、先知而又圣明的神明之存在,未来的生命,正直者的幸福,对坏人的惩罚,社会契约与法律的神圣性,②——这些就是正面的教条。至于反面的教条,则我把它只限于一条,那就是不宽容③;它是属于我们所已经排斥过的宗教崇拜的范围之内的。

    我的意见是,那些把政治的不宽容和神学的不宽容加以区别的人④乃是错误的。

    这两种不宽容是分不开的。。电子书

    我们不可能和我们认为是要堕落到地狱里去的人们和平共存⑤,爱这些人也就是仇视惩罚这些人的上帝了;我们必须绝对地要末是挽救他们,要末是折磨他们。凡是承认神学上的不宽容的

    ①《日内瓦手稿》在这句话的上面还有:“每个公民都应当在行政官的面前进行这种信仰宣言的宣誓,并且正式地承认其中的一切教条。

    如果有人不承认,就应该把他遣送出境,但是他可以安然带走他的全部财产。“——译注②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7章。——译注③《新哀洛漪思》第5部,第6书:”没有任何真正的信仰者是会不宽容的,或者是会变成迫害者的。假如我是官吏而法律又对无神论者处以死刑的话;那末谁要是宣判别人这种罪状,我首先就要把他烧死。“——译注④此处系指狄德罗(Diderot,1713—1784年)。狄德罗《百科全书。不宽容条》:”必须区别两种不宽容:即教会的不宽容与公民的不宽容。“——译注⑤《爱弥儿》第5卷:”政治宽容与神学宽容的这一区别乃是幼稚的、徒劳的。

    这两种不宽容是分不开的,我们不可能采用一个而不要另一个。

    既使是天使,也不会和被他们认为是上帝的敌人的那些人和平共存的。“——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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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论公民宗教112

    地方,都不可能不产生某种政治效果的①。

    而且只要神学上的不宽容一旦产生了这种效果,主权者即使在世俗方面也就不再是主权者了;从此牧师就成了真正的主人,而国王则只不过是牧师的官吏而已。

    现在既然已不再有,而且也不可能再有排他性的国家宗

    ①例如,婚姻就是一项公民契约,而且具有政治的效果;没有这些效果,社会甚至于就不可能存在下去。

    现在让我们设想牧师居然把裁可婚姻的权利完全归他们来掌握,而这种权利本来也是一切不宽容的宗教所必然要篡取的;于是他们就会乘着提高教会的权威的时候,把君主的权威变得有名无实,君主所剩的便只有牧师所肯留下来给他的臣民了,这难道不是明显的吗?

    牧师可以视人民是否接受这种或那种教义,承认或拒绝这种或那种仪式,视人民的虔诚程度的高低,而以谨慎的行动与坚决的方式来主宰人们可否结婚;难道这不是明显地说,唯有他们才能处理继承,处理职位,处理公民,甚至于是处理国家的吗?因为全靠私生子来组成国家,这个国家是不会长久的①。但是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可以宣告他们滥用权力,我们可以中止、可以命令、可以接管他们的世俗权力。多可怜的说法!

    牧师是只要有了一点不管多么小的头脑,——我不是说有了一点勇气,——总会不管别人怎么样而自行其是的;他们可以安然让别人去宣告、去中止、去命令、去接管,而终于还是他们自己作了主人。在我看来,当他们有把握可以获得全局的时候,那末先放弃一部分并不能算是一种很大的牺牲②。

    ①《日内瓦手稿》:“这一切都是如此之混淆在一起,以致公民的状况和财产的继承竟要完全取决于牧师。在法兰西王国全境内,一个婴儿的诞生是否合法,一个公民对他父亲的财产是否有继承权,今后三十年内法国居民是否会由私生子所构成;这一切都要绝对地取决于牧师。只要牧师的职能可以产生政治效果时,牧师就是真正的行政官。法国的教士会议,在我看来,才是这个国家里的真正国家。”——译注②这一条注,在1762年版本中被作者删去。——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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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第 四 卷

    教,所以我们就应该宽容一切能够宽容其他宗教的宗教①,只要他们的教条一点都不违反公民的义务。但是有谁要是胆敢说:教会之外,别无得救,就应该把他驱逐出国家之外,除。。。。。。。。

    非国家就是教会,君主就是教主②。这样的一种教条,唯有在神权政府之下才是好的,而在其他一切政府之下就都是有毒害的。传说中亨利第四③在接受罗马教时所根据的那种理由,是应该使得一切正直的人都脱离罗马教的,而尤其是每一个善于思想的君主。

    第九章 结论

    在已经提出了政治权利的真正原理并且试图把国家奠定在它的基础之上以后,剩下来的就是怎样通过它的对外关系

    ①《日内瓦手稿》:“信仰宣言中一个必要的、不可或缺的条款就是:我绝不相信,任何人由于其宗教崇拜的想法和我的不同,于是在上帝面前就会是有罪的。”——译注②《日内瓦手稿》:“要想得救,就必须像我这样思想——这就是风靡一世的可怕的教条。如果你们不从城邦里把这条地狱的教条驱除出去,你们就永远也成就不了公共的和平。谁要是不觉得它可怖,谁就不可能是基督徒,也不可能早一个公民或者是一个人,他就是一个必须拿来献给全人类的安宁作为牺牲祭品的魔鬼。”——译注③亨利第四(1589—1610年)为结束十六世纪下半叶法国宗教战争的法国国王。据说亨利第四曾召集过一次基督教新旧教两方的会议;会上新教方面承认信仰旧教也可以得救,而旧教方面则否认信仰新教可以得救。于是亨利第四决定信仰旧教。——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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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结论312

    来支持它;这就包括国际法、通商、战争的权利与征服、公法、同盟、谈判、条约,等等。但这一切构成了一种新的对象,而对我这篇简短的论文①来说就未免太大了,我还是始终只把它限定在我的范围以内吧。

    ①《社会契约论》只是一篇“简短的论文”

    ,卢梭原来曾准备写一部《政治制度论》的巨著的。可参看本书“前言”注。——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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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录《日内瓦手稿》第二章

    论普遍的人类社会①

    让我们先来探讨政治制度的必要性是从何而来的。

    人的力量对于其自然需要及其原始状态形成了这样的比例,以致这种状态的变化和这种需要的增长不管是多么微小,他都需要有他的同类来帮助;而当他的欲望终于要并吞整个自然界的时候,就是全人类都合在一起也难于餍足它们了。

    正是这种使得我们要为非作恶的原因,也就这样把我们转化为奴隶,并且通过腐蚀我们而在奴役着我们。我们脆弱的情操之出于我们的天性,还远不如出于我们的贪婪;随着我们的激情在分裂我们,我们的需求也就越发靠拢我们;我们越是成为我们同类的敌人,我们就越发无法防范他们。这就是普遍社会的最初纽带;这就是人所熟知的必需性仿佛竟以之窒

    ①本章标题最初作:“论人与人之间根本就没有自然而然的普遍社会”。

    《纽沙代尔手稿》作:“论自然权利与普遍社会”。

    《自然权利》(Droitnaturel,或译天赋人权)是狄德罗为《百科全书》第十卷所写的一条;关于它和本章的关系,详下。——译注

…… 218

    附  录512

    息了我们的情操、同时每个人又都想无需加以培育便能撷取其果实的那种友爱的基础了。

    至于就大自然的同一性而言,则它在这上面的作用却等于零;因为它对于人们同样地既是争执的而又是结合的主题,它总是在人们中间既播下了竞争和嫉妒,也同样播下了明智与和谐。

    从事物的这种新秩序之中,便产生了大量无法估计的、没有规则的、变化无常的关系,人们总是不断地在改变着它们;有一个人力图把它们固定下来,就有一百个人力图把它们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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