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帝库阁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美学-第4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8 8 2 第一卷 艺术美的理念或理想

遇可能产生和实际产生的迥然不同的一种结果,因此真正的 兴趣不在他的足疾和连带的痛苦,而在他拒绝交箭所引起的 矛盾。希腊军营的瘟疫也是如此,这在剧本里本来是看作从 前一种罪过的结果,即看作一种惩罚。一般说来,追究风暴、 沉船、旱灾之类自然灾祸的原因较适合于史诗而不适合于戏 剧。总之,艺术对于灾祸,并不是把它只作为一种偶然事件 来表现,而是把它作为一种阻碍和不幸事件来表现,这种阻 碍和不幸事件按其必然性只能取这种形象而不能取另一种形 象。
   b)其次,外在的自然力量,单就它是外在的自然力量来 说,在心灵的旨趣和矛盾中既然不是本质的东西,所以在它 和心灵的关系紧密结合时,它只是一种基础(或背景),使真 正冲突导致破坏和分裂。凡是以自然的·家·庭·出·身为基础的冲 突都属于这一类。这类约略可分为三种:
b1)第一,与自然密切联系的·权·利
①,例如亲属关系、继
承权之类,正因为这种权利是与·自·然·性 (或出身情况)相联 系的,它就可以有·杂·多·的自然定性,但是权利这件主要的东 西,却只是·单·一·的。这方面最主要的例子是王位继承权。作 为这一类冲突的原因,这种继承权不应该是明白规定的,否 则冲突就会属于另一类型。如果这种继承权还没有由法律明 文和它所代表的社会秩序加以规定,哥哥,弟弟,或是皇室 的其他亲属就都可以承位统治,谁继承都不能看作是违法的。

① 西文Natur有“自然”、“诞生”两义,“自然权利”即生来就有的权利,
或根据家庭出身的权利。

……………………………………………………………………………………………………………………………
第三章 艺术美,或理想
9 8 2

因为统治权关质不关量,不象金钱和货物那样可以很公平地 分摊,所以总不免引起争执和纠纷。例如俄狄普死了,没有 指定继承人,他的两个儿子就都有同样的继承权,他们约定 逐年轮流居王位,其中艾提阿克理斯破了约,于是波里涅开 斯就带兵打忒拜,来维护他的权利 ① 。弟兄间的仇恨在各时代 都是艺术中的一个突出的冲突,从《旧约》里该隐杀他的兄 弟亚伯就已开始了 ② 。在波斯最早的英雄故事《夏拿墨》里, 王位的争夺也是许多斗争的出发点。斐里杜把土地分给三弟 兄,色尔姆分得腊姆和查维尔,屠尔分得都兰和德金,伊越 基则统治伊朗。但是三人都要争夺弟兄的土地,于是就酿成 无穷的纠纷和战争。在基督教的中世纪,家族朝代的纷争故 事也是说不完的。但是这种纠纷本是偶然的,弟兄互相敌视 的事情本身并无绝对必然性,所以这种纠纷还必须有别的情 况和更基本的原因,例如俄狄普的两个儿子的诞生本身就很 不祥 ③ ,或是象在《麦西纳的新娘》里,席勒设法把两弟兄的 争执归咎于较高的命运 ④ 。莎士比亚的《麦克伯》也以同样的

艾提阿克理斯到年终不肯让位,波里涅开斯便借外援进攻他的祖国忒 拜,在交战中两兄弟都打死了。这是索福克勒斯的《七英雄进攻忒拜》悲 剧的主题。
② ③ ④ 《麦西纳的新娘》(Braut von Messina),席勒摹仿希腊悲剧的作品,写
麦西纳王后在临产之前,预言者说生下来的孩子将来要致两个哥哥于死 命,因此在生下一个女儿之后,王后就秘而不宣,把女儿藏起。后来女 儿长大了,两个哥哥不知道她的出身,都争着要娶她,结果两人都送了 命。


见 《创世记》第四章。 俄狄普在不知不觉中误和自己的母亲结了婚,坐下了这两兄弟。

……………………………………………………………………………………………………………………………
0 9 2 第一卷 艺术美的理念或理想

冲突为基础 ① 。邓肯是国王,麦克伯是他的最近而且最长的亲 属,所以在王位继承上他比邓肯的儿子还有优先权。但是邓 肯却指定他的儿子继承王位,这件不公正的事就替麦克伯的 罪行造成了最初因。麦克伯的这一点可辩护的理由在编年纪 事史里是载明了的,但是莎士比亚却把它完全抛开,因为他 的目的只在把麦克伯的欲望写得可怕,来讨好英王詹姆士一 世,把麦克伯写成一个罪犯,才符合英王的利益。因此,按 照莎士比亚的处理方式,我们找不到理由来说明麦克伯不杀 邓肯的儿子们而让他们逃走,贵族们也没有想到这件事。但 是《麦克伯》这剧本的全部冲突已经超过了我们现在所谈的 这阶段的情境的范围了。
   b2)这类冲突的第二种情境是和上述第一种相反的,其 中出身的差别—— 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的·事—— 由于·习·俗 和·法·律的影响变成了一种不可克服的·界·限,好象它已是一种 习惯成自然的不公平的事,因此成为冲突的原因。奴隶地位, 农奴地位,等级的差别,在许多国家里犹太人的处境,以及 在某种意义上贵族出身与市民出身的矛盾都属于这一种。这 种冲突在于按照人的概念,人有人应有的权利、关系、欲望、 目的和要求,而由于上述的出身差别中某一种关系,它们仿 佛受到一种自然力量的阻碍和危害。关于这种冲突,可说的 话如下:
阶级的分别,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分别等等当然是重要

① 麦克伯谋杀了国王邓肯,篡了位,但是不久邓肯的两个儿子就举兵报了
仇,麦克伯发疯自杀了。

……………………………………………………………………………………………………………………………
第三章 艺术美,或理想
1 9 2

的而且合理的,这些分别根源在于全部国家生活所必有的分 工组织,它们在职业、方向、思想方式和整个精神文化各方 面都可以见出。但是从个别的人来看,如果这些分别全由·出 ·身地位来决定,因而一家族中的每个人都不是由于自己,而 只是由于自然中某种偶然现象,就投到某一阶级或等级,永 远无法改变他的地位,这就不能应用上述的看法,说是合理 的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分别本来只是从自然出身来 的,却具有最大的力量去决定个人命运。这种阶级分别的固 定性和威力是怎样起来的,不在我们现在讨论的范围之内。一 国人民可能本来是·整·一·的,到后来才形成自由人与奴隶之类 出身分别;等级,阶级,特权者之类分别也可能原来起于民 族与种族的分别,例如印度的等级就有人以为是这样起来的。 对于我们这是无关宏旨的。要点在于这类支配个人整个生命 的生活关系 (社会关系)是由自然出身地位来决定的。按照 事物的概念来说,阶级的分别当然是有理由可辩护的,但是 个人凭自由意志去决定自属于这个或那个阶级的权利却也不 应被剥夺去。只有资禀,才能,适应能力和教育才应该有资 格在这方面作出决定。如果一个人从出生时起就被剥夺去这 种选择的权利,他因此就被迫服从自然和它的偶然性,在这 种不自由的情况之下,就可能造成出身阶级替个人所定的地 位与他的精神文化及其连带的合理的要求之间的冲突。这是 一种悲惨的不幸的冲突,因为它来自一种·不·公·平,这种不公 平不是真正自由的艺术所应敬重的。按照我们现代的情况,除 掉一小撮人以外,阶级分别是与出身地位无关的。只有统治 的王室和贵族才是例外,他们是根据国家本身概念的较高的

……………………………………………………………………………………………………………………………
2 9 2 第一卷 艺术美的理念或理想

考虑而来的。至于就其余的人来说,出身地位对于阶级关系 却不发生本质上的分别,每个人可以按他的能力和志愿,爱 属于哪个阶级就属于哪个阶级。因此我们把这种完全自由的 要求结合到另一要求上去,就是在教养、知识、能力和思想 方式等方面,一个人必须能符合他所选择的阶级。如果一个 人按照他的精神方面的能力和活动本有资格属于某一阶级, 而他的出身地位却成为一种不可克服的障碍,使他不能属于 那个阶级,这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不只是一种不幸,而且 在本质上还是一种冤曲,他就算遭到了冤曲。仿佛有一堵纯 是自然的本身不合理的隔墙把他隔住了,按照他的聪明才能, 他的情感和内外的修养,他本来可以跳越过这堵墙,可是现 在这堵墙居然把他拦住,使他达不到他本来有资格能达到的 东西,这种自然情况只是由于人的任意武断,才具有这种合 法的固定性,而正是这种自然情况对于本身合理的心灵自由 设下了这种不可逾越的界限。
进一步估计这种冲突,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三个主要的方
面: ·第·一,个人必须凭他的心灵方面的优点就已经可以跳越 过这种自然界限,使自然界限的力量屈服于他的愿望和目的, 否则他的要求就还是愚蠢的。例如一个仆人只有一个仆人的 教养和才能,如果爱上了一个公主或贵妇人,或是一个公主 或贵妇人爱上了他,这种爱情只能是荒谬的,低级趣味的,不 管这种情欲在艺术表现中显得多么深厚而热烈。这里真正的 分界因素倒不是出身地位的分别,而是一整套的较高的旨趣, 广泛的教养,生活目的和情感方式都使得一位在社会地位、财

……………………………………………………………………………………………………………………………
第三章 艺术美,或理想
3 9 2

产和交游各方面都很高的贵妇人有别于一个仆人。这种爱情 如果是双方结合的·唯·一桥梁,如果不同时包括人按照他的精 神教养和社会地位关系所应有的生活方式,那就是空洞的,抽 象的,只关性欲方面的。爱情要达到完满境界,就必须联系 到全部意识,联系到全部见解和旨趣的高贵性。
   ·第·二种情形就是出身地位的依存性成为一种法定的起妨 碍作用的枷锁,套在本身自由的心灵以及它的正当的目标上 面。这种冲突也还是违反审美性的,与艺术理想的概念相矛 盾的,尽管它是人们爱采用的而且用起来也是很容易的。如 果出身地位的分别通过正规法律及其效力变成一种固定的冤 曲,例如生而为印度最下等级的人或犹太人之类,那么,从 一方面看,当事人完全有理由可以凭他的内心的自由去反抗 这种障碍,认为它是可以解除的,自己可以不受它约束。他 有绝对的权利和这种障碍作斗争。但是如果由于当前情境的 关系,这种界限变成不可超越的,凝定为一种不可克服的必 然状态,这就形成一种不幸的本身错误的情境。有理性的人 在这种必然状态面前既然没有办法克服它,就只得向它屈服, 他就不应该反抗,就应该安安静静地忍受这种不可避免的局 面;他就应该放弃这种界限所不容许的旨趣和要求,用无抵 抗的忍耐的勇气去忍受这种无可奈何的情境。在斗争不发生 效用的地方,合理的办法就在于放弃斗争,这样至少还可以 恢复主体自由的形式的独立自足性。因为这样办,那种冤曲 对他就不再有什么力量;反之,如果他硬要抵抗它,他就必 然见到他毕竟完全要受它的统制。但是无论是抽象的纯然形 式的独立自足,还是无结果的斗争,都不能真正算得美。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