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自己不爱他?这样的男子,自己真能不爱?
即便是因为被爱而爱,自己也不得不爱了。
被动的爱变为了主动,这难道不好么?
她有用手轻轻蜡烛他那几根皱的很奇怪的眉毛,小声的说:“李欢,我也爱你。”
说这话的时候,完全真心真意,心无旁骛,就连叶嘉的影子也一点没有出现在脑海里,那一刻,身子完全忘记了叶嘉。
李欢轻轻吻她一下,感觉这个世界很美好,比自己想象的更美好,就算能在回到皇帝的宝座,也绝不回去了。
唯有此刻,才觉得自己不孤独。
此生若此,就算天涯海角随她在这个千年后的世界里沉浮起落,失控穿梭,又有何妨?
他起身,从抽屉里拿了熏香点上,那股香味,像桂花和茉莉的综合,芬芳而不甜蜜,馥郁而不刺鼻。香的清雅,醺人欲醉。每次她精神不好的时候,他就会给她点这种香,今天。她受伤了,又受了一番惊吓,真是需要好好的静养。
熏香很快让人昏昏欲睡,两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冯丰任由他轻轻摩挲自己的头发,甜美的沉沉睡去。
醒来,已是黄昏。
冯丰先睁开眼睛,讲自己睡在李欢的臂弯里,颈骨酸酸的。李欢呢,他的臂弯就不会被压酸么?她见他还呼吸均匀,谁的正沉,忍不住,轻轻扒拉他的眼皮,可是没什么效果。她见他还
不睁眼,干脆去揪他的耳朵,可是,他还是无动于衷;她想了想,一个翻身,用了个很奇怪的姿势,头枕在他的额头上,身子仰躺在他的身上,像叠罗汉一般,还伸展了手,贴着他的手,以李欢的身子为床,舒舒服服躺了个仰八叉。
李欢无法继续装睡,终于忍不住笑起来,伸手抱住她的腰,威吓她∶“傻瓜,那我当床垫了?小心我颠你下去……”
“喂,李欢,你一点都不能动,移动我就要掉下来的。”
“我可不管。”
“唉,李欢,你的头好硬啊,一点也不舒服,当枕头不好。”她抱怨着,身子往下移动了一点,头又枕在他的锁骨上,“啊,你的锁骨也这么硬,怎么补多站点肉啊,这样很不舒服啊……”
李欢失笑,正一味脑袋是屁股,软绵绵的呀?
还有,除了小孩,哪有人这样仰躺在人身上的?
他一动,她就摔在了床的一边。
“我不是叫你不要动的嘛……”
她骂骂咧咧地,又要躺上去,李欢却已经做了起来,揽住她:“这样不好么?”
“不,我觉得那样才好玩。”
李欢哀叹一声,贴在她耳边:“傻瓜,我是男人啊,你这样真是折磨我。再继续下去,我可忍不住了,反正,我现在精力正旺,要不要啊……”
哼,活该
谁叫你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会想到OOXX?
她不慌不迭地推他:“去去去,不理你了。”
李欢的心情愉快到不行,抱了她下床:“走,去看电影。”
两人简单的梳洗一下,李欢早已换好了衣服,却见冯丰还磨磨蹭蹭地坐在梳妆台边,涂涂抹抹,白皙的脸上薄施脂粉,看起来,晶莹光洁,只一边脸还微微有点肿,她又傅了一层粉,再遮盖一下,看起来,好了不少。
李欢走过去,手打在她的肩膀上:“丰,已经很不错了……”
他那了一只棕色的眉笔:“你看,我左边的眉毛被你揪掉了,我要画一下……”她原本就眉如柳叶,颜色深浓,平素是不画眉的。
李欢见他果然有一缕眉毛皱皱的,连揪几下,就掉下来好几根,笑着拿过她手里的眉笔:“我帮你……”
她嘟囔着:“你行吗?”
“怎么不行?”
说话间,他已经描好,冯丰对镜一看,很是不错。
“李欢,你出去,我换衣服。”
“我不能看呀?”
“切。还胡说八道,快出去啦。”
她一个劲儿的推他,防守关了门。
李欢笑嘻嘻地在沙发上坐下,一会儿又站起来,女人可真麻烦,去看个电影也要千打扮万打扮。
终于,门开了。
李欢看了一眼,怔了一下,立刻站起来,她穿的真是自己给她买的小礼服,本来是要她在研究生开学的第一天穿的,她无论如何也不肯穿,就是那一晚,自己差点忍不住要想先“生米煮成熟饭”。没想到,那以后,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自己伤害她,赶她走,在决裂的时候,她把这件衣服拿来还给自己,自己但这她的面扔到垃圾桶,然后又捡回放到衣橱里……
兜兜转转一大圈,爱情才回到它原本的模样。
就如这件漂亮的礼服,始终包装着,保护的很好,一点也没有破损,更没有减低它一分一毫的美丽。
爱情也是这样么?经历了许多,还有那层保护膜,永远也不会褪色,消失么?
他有些恍惚,迎上前,见她的莫言娇羞,笑容甜美,好像在无声得问:“我美不美?”
他揽住她的腰,柔情似水:“丰,很好看,真是漂亮极了。”
她嫣然:“你买的衣服,当然要自己夸自己了。”
“那是,我眼光好,以后,你的衣服全部由我负责挑选。”
“嘻嘻,实话告诉你,我起码一两年没有买过衣服了,傻瓜,你看看衣橱里,哪一件不是你买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我这一辈子,反正就吃定你了……”
李欢笑的如一枚呆瓜:“好好吃,随便吃。养老婆嘛。那是天经地义。”
两人先去吃饭,吃完饭再看电影。
李汉去买票,冯丰挽着她的手,李欢拿了情侣套票,见她四处张望:“你还要什么?”
她理直气壮的指使他:“我还要爆米花、柠檬茶……”
李欢又去买了爆米花、红茶,捧着来到休息区。
电影还没开场,两人坐在休息区,李欢看她不停地吃着爆米花,喝茶,印象里,只有小孩子才喜欢这样,吃了饭,又吃其它的,毫无节制。他忍不住道:“你今晚吃了那么多,还吃零食,不会不舒服么?”
“看电影就要吃零食嘛。大家都是这样的,你干嘛不吃?”
“这有啥好吃的?”
“你吃一个嘛。”
“不吃。”
“就要吃……”她舔了舔手指,拿了几颗爆米花往他嘴巴里塞:“李欢,就要吃,偏要吃,非吃不可……”
李欢哭笑不得,嫌弃自己在C大看到过的那些男女互相喂饭的场景,原本觉得那么恶心有伤风化的事情,现在可以一点也不觉得了。张口借助那几颗爆米花,感觉很香甜。这时,正巧有人走过。忍不住看李欢几眼,李欢打死尴尬,差点噎住,赶紧喝了几口水。
冯丰看他的逊样子,偷偷笑起来。
李欢瞪她一眼:“傻丫头,还想整我?”
“我哪里是在整你嘛,人家谈恋爱都是这样的。哼,都要结婚了,也不许我有点恋爱的感觉?以后直接变黄脸婆啦……”
她边说,脸边变成苦瓜莫言,李欢乐不可支,悄悄贴在她耳边:“傻瓜,以后每天都会是恋爱的感觉……”
“哼。”
两人看的是一部搞笑爱情轻喜剧片。李欢看看四周,有些女孩子的头是靠在男友或者丈夫身上的,再看冯丰,只见她正襟危坐,看到高兴处哈哈大笑。
他伸出手。拨弄下她的头,她立即配合地靠在他的肩头。
李欢轻笑起来,自己,也喜欢那种恋爱的感觉,这种滋味,真是太不错了。
电影散场,冯丰去了厕所,李欢在门口等她。在VIP的洗手间,指尖一个女子在水槽边洗手,冯丰不经意地看她一眼,心里暗道,真是冤家路窄,竟然是林佳妮。
林佳妮也看见了她,脸上的神色阴沉的要滴出水来。
她的目光落在冯丰身上,见她居然穿了件轻便小礼服,她一看,就知虽然款式简单大方,但却是第一流的裁剪制作。
她恨恨地瞪着她,忽然一笑:“冯丰,可真巧啊。”
冯丰也瞪着她:“是啊,巧的很。”
她细看冯丰的脸,脂粉也遮不住微微的红肿,很神秘地笑起来:“冯丰,谁打你了?传说中,你不是要结婚了么?是被李欢打的还是叶嘉打的?”
冯丰悠然道:“你以为我是你?会被男人从床上拉下来还打一顿?哦,不对,是被从主席的位置上拉下来……林佳妮,你还是老实点吧,陈姐才有那个资格坐上那个位置,至于你,就老老实实做呢的花瓶吧,不然,你爸的生意,迟早叫你败光……”
如被踩了尾巴的猫,林佳妮恼羞成怒:“你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要和李欢结婚了,却又去和叶嘉勾勾搭搭,还送上他的门,你个不知羞耻的女人……”
“呵,你送上门他还不要你呢……”
说完,冯丰也不理她,转身就走,只暗道晦气,竟然在洗手间也和林佳妮和泼妇一般对骂不休。她深知,林佳妮打击报复叶嘉不成,为防她狗急跳墙,最好还是不要再多惹她,自己可不想和她动手打架。
林佳妮也随她出去,但见她走向一名西装革履的高大男人,一看,正是李欢。她心里怨愤不已,心想,这个女人,怎么总是有好运气?叶嘉,她不要了,居然还有一个李欢,这天下的男人,是不是都眼瞎了?
李欢并未见到他,冯丰也不对他提起,电梯一想,两人走进去,叮的一声,就见林佳妮彻底抛在了身后。
门合上的一刹那,李欢忽然道:“我刚看见一人,仿佛是林佳妮。”
“可不正是她嘛。”
冯丰笑嘻嘻的:“李欢,那天她要坐在主席位置,有没坐上,是不是很气急败坏呀?”
李欢眨眨眼睛:“要不要我带你去看看公司的监控录像带?她那时的样子,气急败坏的……”
“算了,我能想象。呵呵,李欢,你们此举会令林家有什么损失?”
“林大富豪花费了许多手段和心血,想吞并叶氏这头大象,功亏一篑后,自然损失巨大,加上我们那次从欧洲带回的大胆和陈姐新项目的上马,林家现在的情况很是艰难……”
冯丰想起坐在轮椅上的叶霈,总是认为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不知怎的,心里阴阴不安:“你说,叶霈会不会和林大富豪有什么勾结?”
李欢怔了一下,会不会呢?
那两人都是老狐狸,叶霈沉不住气现身,行踪古怪的叶二少……可是,他们即便勾结,现在还能如何?
他拉着她的手:“丰,别担心,我也有准备,不怕叶霈再东山再起。”
他镇定自若的模样令她安心下来,看到前面有卖肉串的,嚷嚷起来:“李欢,我要吃那个……”
“好好好,我们去买。”
新的一天,李欢驾车去酒楼。
今天天气非常好,他看看头顶的太阳,不禁吹起了声口哨。冯丰在家里准备功课,哪里都不会去,他很放心,明天,两人就会去领取结婚证,他今天只去酒楼打一头,就会回来陪着她,享受这几天男的恋爱的感觉。
他的心情愉快得要美出泡泡。
电话响起,是叶嘉的声音:“李欢,我想找你谈谈。”
他有点意外,虽然在叶嘉面前,早已问心无愧,但,自己结婚前夕,爱人的前夫要找自己谈谈,多多少少,这感觉还是很诡异。
他还是答应下来:“好的,一会儿见。”
约定的时间还早,他想去酒楼,一切都是井井有条的,珠珠和领班经理正在商量菜谱,一见他,立刻道:“李总,婚宴的菜单我们都安排好了。”
“呵呵,不急,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准备。”
酒席是选的一个黄道吉日,跟结婚登记并不是同一天。但是,他可是把登记那天视为洞房花烛夜了,觉得现代人这一点很不错,春宵一刻值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