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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迷情-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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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现实总是需要面对的──即使那是一坨XX。

是的,就算我是那一坨XX,我也要说出来,说给她听,然后交给她来裁决,哪怕她把我冲到太平洋里。

“你失望了吧?”我说。

“…………”

等了很久,秋叶发过来一个哭泣的头像。

“不管你会怎么想,反正我想说的是──我想你,秋叶,我想你,琳子……”我冷静沉着,神情自若地打出这一行字。可是你不知道我的心里,此刻有多么地波澜壮阔、山呼海啸(汗!)。

秋叶不说话。

从哪里说起呢?三年前?那时候她还是个在上高一的黄毛丫头呢。一年前?嗯,老实说,我还真不知道感觉是什么开始的。

那就从网络开始吧。我对秋叶的迷恋,我对秋叶的依赖(再汗!),我对秋叶的死心不悔。

我开始絮絮叨叨地诉说,一件件经过的事,一个个路过的人。

我发誓,我这一生中,从来没有哪一次在聊天的时候说过这么多──当然,从另一角度来说,也是因为从来没有过一个女孩,可以那么长久地倾听过我。

这个过程持续了很久,因为天快要亮了。

中间秋叶没有说过一句话,一个字。可是我能够感觉到,她就在那里,在网络的另一端,安静地坐着,默默地倾听。

……………………

“究竟你喜欢的是秋叶,还是琳子?”当我长长的叙述抒情终于告一段落后,秋叶问我。

“本来就是一个人,有什么分别吗?”

“有,”秋叶说,“游戏里你可以为秋叶而死,可是现实中呢?你也会为琳子而死吗?”

我认真地考虑了一下这个问题。但是让我痛苦的是,没有找到她想要的结果。

“不知道。”我说,“真的,这个我答不上来。”

“不要逃避。”秋叶说,“回答我。”

我又想了很久,“不会。”我说。确实,同生共死的人在游戏里。现实中永远不会有人抱着我的身体上雪山,然后跟我一块同归于尽。

“………”

如果这个问题有一千种答案的话,无疑这是最糟糕的那个。秋叶长时间地沉默,我能想象到她的失望。

“忘掉游戏里的秋叶,去爱现实中的琳子;而且,象爱秋叶那样去爱琳子。好吗?”,秋叶的字终于传过来,一字一句,我甚至能够看到说话时她脸上的泪光。

我沉思了一会。

“我会努力的。”我说。

“我等你。”

这是秋叶跟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然后她删号了──游戏世界里,秋叶这个角色,连同所有关于她的记忆永远消失无踪,了无痕迹,好象她从来没有出现过。

……………………

我在电脑上打完最后一个句子,结束了小说。几天来,我一直在写这个。是的,秋叶消失了,这个世界不会再有她的痕迹,可我会让她在小说里永恒存在,当然,还有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一个星期,三十万字──我这速度是不是有点慢?输入法用的是五笔,而我码字的水平又不高,一分钟才60个左右,跟那些网上传说的拼字大神们没得比。事实上,这一个星期里我每天坐在电脑前16个小时,期间除了思念伊琳,上线等秋叶,当然还得发呆、上厕所、咳嗽、挖鼻孔。我粗粗估算一下,真正用于码字的时间不会超过12个小时。这个估算结果表明:这12个小时里我没有过停顿,不需要思考,才能打出这么多的字。

是的,事实就是这样,文思泉涌,句不加点。我从来没有过哪篇东西写得这样快,哪怕是用复制粘贴的方式来发大段大段的灌水帖──那个至少也得看一下复制的原文吧?总不能让自己引用的东东来扇自己耳光。

我想这个就叫做文由心生,有感而作吧。怎么是那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无病呻吟能够比的?比如小说的结尾,只需要把刚刚跟秋叶说过的话复述一遍,这个故事就完成了。

是的,小说写完了,我和秋叶之间的故事也结束了。伊琳,现在就让我们,马上开始这段感情吧。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5 34D的美女主编

我想马上就打个电话给伊琳。可是现在是清晨5点半,我找不到一个营业的公用电话。

在空荡荡的街上转悠了一阵,我放弃了这个想法,这时一个男人拿着个手机边打边走,到我的身边刚好挂线,我决定跟他开个口。虽然知道这样有点冒昧,可是没办法──不是有句名言吗──只要是为了爱,上帝都能原谅(谁说过的?汗!)“朋友,对不起,能借你的电话用一下吗?”

男人五大三粗,比我高了半个头,三角眼,一脸的横肉,听我说话,他回头疑惑地盯着我看,我心里就有点打鼓。男人又转头看了看四周,这条街上只有我们俩。然后他的目光开始变得有点异样,怎么感觉那就是一个目露凶光啊?

我立马紧张起来,这四下没人的,万一他起个误会什么把我给办了可就糟糕,赶紧上前一步用商量的口气说,“大哥,我给钱行吗?”然后伸手去怀里掏包,男人跳起身来,把手机往我手里一塞,然后撒腿就跑,一边大叫:“救命啊,抢手机啊!”声音惊恐凄惨,跟挨杀的猪一样。

“?????”我吓了一跳,这不是在害我吗?又没人看见,谁能说得清楚啊?赶紧把手机一扔,转身就往反方向狂奔,样子一个抱头鼠窜,好象我真抢了人家电话一样。

一口气就跑回了院子里。还好路上没警察,不然非得把我当手机党给逮了。我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心里充满屈辱。

瞧瞧,我现在都成什么样的人了?

就我这样的,打个电话得管人借,没事走街上一不留神就给人家当成抢劫犯了,都混到这份上了,还学人家谈恋爱?我跟伊琳说些什么呢?我爱她?我要照顾她?现在她在读的培训班都是苏静威给使的暗劲──知道那小白脸就是司马昭之心,可我又能怎么样?我现在能给她什么?顺便总结了一下刚才的悲惨遭遇,基本发现这一切的关键原因还是在于我没钱。我弄成现在这样都是他妈的金钱这个万恶之源给害的。

我这个人从来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惯了,跟金钱这玩艺的关系一向处理不好。不行,从现在开始,我要报复!我要发泄!要跟对待女人那样对待金钱,先占有,再蹂躏!我咬牙切齿地想。(这话可不敢让伊琳听到,万一那个秋叶式性格发作,寒光斩祭出,立马就能把我大卸八块,加葱加蒜做成肉包子喂狗。寒!)

我背着手在院子里四下乱转,跟个困兽似的,心里开始盘算对金钱的占有计划。

我现在能拿出手的就是刚完成的小说了──写这个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自娱自乐,我得指着它换钱。

我回到屋里,打开WORD文档,又那小说从头看了一遍。别说,还真不错,情真意切,催人泪下──当然,也可能是我的泪腺发达了点。

怎么把这玩艺变成钱呢?上网站发?不行,终面原创中文那里我是不去的,自己第一个稿就太监,还尽是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人家编辑能有好脸子给你看?再说了,我觉得这东东不太合适网上发,没有所谓的那些时尚元素,什么穿越啊种马啊后宫啊盗墓啊统统的没有,就算有点网游情节,那个也是给写得臭大街了,估计发了也没什么点击,吸引不了眼球。

我突然想起以前求职去过的那家出版社。虽然职没求到,至少还知道它那大门朝哪边开,当时接待过我的美女编辑还表示特欣赏我的文才来着,去试试应该没问题吧?就算出不了书,让她帮我拿拿主意什么的也行。还记得那美女身材挺辣,当时自己还有想过如果能弄到手里把一把,感觉应该很不错。

想什么呢?禽兽!我给自己骂了一句,现在可不是YY的时候,现在是要去正经弄点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存需求永远是第一位的,子曰:饱暖才能思淫欲。可见YY的权利也是属于那些吃必海参鲍鱼穿必古奇阿玛尼的人们的。

……………………

我坐在副主编林曼琴宽大的写字台前,有点心不在焉,说得更准确点,应该是心猿意马。

林曼琴,就是那位以前曾经接待过我的美女编辑,此刻的样子显然很惊讶。我的那个插在她的那个里──哦对不起,这句话可能会让人产生一点小小的误会,我是意思是说,我带来的U盘插在她的电脑里面,她正在帮我审稿。

事实上,现在的气氛有点尴尬。刚才进来前我起码敲了三分钟的门,才看到林曼琴脸红红地出现,她当时身上衣服有点乱,而且神态很不自然。当我又看到屋里一侧的长沙发上还倚着个男人时,就感觉到一丝暧昧的气味。林曼琴跟我介绍那男人说是陈社长,我恍然大悟,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以前是林编辑现在成了林主编的原因。

陈社长应该很生气,当然同样作为一个男人我理解他,毕竟不是超人嘛,不可能保证在每时每刻都能做到这个收发自入的,因此我对这位社长大人表达了由衷的歉意,显然是我的到来使他不得不提前中断了一系列的工作行程。社长黑着个脸,头也不回就拂袖而去,这让我觉得他有一点点的不礼貌──虽然他是不需要跟我讲什么礼貌的。

而眼前这位林主编,当然是值得男人为她收发什么的。女人做到主编,应该算是才女了吧?我的思维里,才女都应该是骨感清秀弱不胜衣的那种。可是美女林主编,彻底地颠覆了我的这个陈旧迂腐的概念──起码34D的身材,前凸后翘,还有短裙!还有黑丝袜!我摸了摸下巴,幸好只有一点口水,鼻血还没流下来。

“这个──你写的?”看了有十几分钟后,林曼琴转过头来问我,她好象没有留意到我的口水。“是啊,感觉还行吗?”我说,事实上我对这个东东还是有信心地──当然,只要是自己的作品,我都挺有信心。

“以前发表过什么作品吗?”

这个问题让我觉得自己时运不济怀才不遇,“没有。”我在心里感慨了一把。

“都还写过些什么?”

当然,事实上小说这玩艺我还是有过一段创作历史的,只是那个房东女儿的什么的,我想好象拿出手来不大合适。“就在网上发过几个帖子。”我讪讪地说。

“那──你这个作品是什么时候写的?写了多久?”副主编的询问很认真很仔细。

当听到我说到这个完成的时间后,林曼琴的神情变得很疑惑,“一个星期?每天要写四万多字啊,可能吗?”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6 丝袜美腿的尽头;救命啊!

我把自己写东西的过程详细地又说明了一遍,她的惊讶表情让我感到有一种满足。

林曼琴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这些传统媒体对一年N本的网络写手们的速度不太理解。当然,就象我也不理解那些名气很大的传统作家们为什么N年都写不出一本象样点的书来一样。她认真地思索了一阵,才问:“你说七天前开始写的,有人知道吗?都有谁看过?”我看她频频长考,知道她是在怀疑我抄袭了别人的东西。

“没人看过,我没跟别人说,写完就拿这来了。”我说。“我保证,这个小说是我的原创,以我的名誉。”我有名誉吗?说这个时,我心里在想。但是看上去林曼琴应该是认为我有的,因为我觉得她看我的眼神都带着点敬佩的味道了。

其实,抄袭这个问题我觉得根本就不能成其为问题,上网查下不就行了吗?现在什么东西网络上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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