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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高一-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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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读法,让他能够收获到两份快乐,一份自然是追随剧情的波澜起伏,一份就是文笔本身。不过通常很少有作者,值得他回过头读第二遍,大概也只有张谭的小说,有此魔力,剧情好,文笔也好。
  每次阅读,都有不同的体会。
  不过这一次,读完了《斗将军》他没有再重头看,因为还有一本新书,等着他看呢。
  《小李飞刀》。
  汶采乐早就知道这本书了,他十分关注张谭的新闻,很早就知道张谭写完《斗将军》之后,就开始写《小李飞刀》。
  “小李飞刀?挺俗气的名字。”当时汶采乐还有点对这个书名,不是很喜欢,总觉着没有“四大名捕”、“射雕英雄”、“神雕侠侣”这样的名字拉风。
  若是一般人写的,他可能连翻阅都没兴趣。
  但这是张谭写的,大名鼎鼎的武侠宗师“谭张”,一个开创了谭式武侠,掀起了武侠潮流,恢复了武侠黄金时代气象的大作家。
  汶采乐早就成了张谭的脑残粉,张谭就是写《隔壁的王狗蛋》他都愿意看。
  翻开书页。
  入眼的,是一篇序。
  张谭喜欢写序,算是对自己创作的小说,一个提纲挈领的总结和铺陈。《小李飞刀》也不例外。
  作为一个脑残粉,汶采乐当然不会忽略每本书的序,看序就仿佛跟作者面对面交流一般,能够触摸到作者的所思所想。
  “创作武侠已近四载,从四大名捕到射雕、神雕,足有五百万字。从四大名捕开始,我也算是在不断的求新求变。射雕不同以往的武侠,是一变;逆水寒不同以往的武侠,是一变;如今的小李飞刀,又是一变。”
  “小李飞刀变的很多,不仅仅是我的文字风格,也是对武侠形式的改变。人往往改变是最痛苦的,写这本书,我也有过痛苦,因为确实变化太大。我善于写长篇,从射雕开始,都是百万字的长篇。”
  “到了小李飞刀,仅仅写了五十万字,交由三联书店代为出版,分上中下三册。其实这个故事我构思很多,只是未曾继续下去。但我想,这五十万字,怕是武侠小说中,最不同寻常的五十万字。”
  “求新、求变,都在这五十万字中。我相信这不是‘正宗’的武侠,但绝对是最特别的武侠……”
  寥寥数言,短序一篇。
  看完了序,汶采乐不禁暗暗有了期待:“探长从来就不是老套、俗套的作者,这部《小李飞刀》能被他称为最特别的武侠,一定很值得我探索!”(未完待续。)
  ps:  首先说声抱歉,今晚只有一更。
  我下午忙完琐事,坐在电脑桌前准备码字,结果趴键盘上打了一个盹,一觉醒来发现胸闷头晕,受凉了。勉强把这章码出来,感觉有些支撑不住了,所以现在早点睡觉了。
  明天如果休息好了,我应该会三更,把今天的补上来。
  还有,在这里说一下更新,过年事情多,可能更新量不稳定,希望大家能谅解。


第210章 飞刀与快剑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
  简短的描写,苍凉孤独的气息,从纸张上、白字黑字间、淡淡墨香中,扑面而来。
  汶采乐认真的看着看着《小李飞刀》,接着他看到了一个叫李寻欢的人。
  “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
  “李寻欢叹了囗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囗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与灵魂。”
  按照这两段描写的情况来看,似乎是这本书的主角,小李飞刀、李寻欢,显然说的十一个人。
  但紧接着,汶采乐就皱眉了。
  因为李寻欢用一把小刀,雕刻了一个女人的木雕,看起来像是活的木雕:“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紧接着,就开始描写了李寻欢的外貌。
  “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着墨不深的描写。立刻在汶采乐的脑海里,勾勒一个中年病大叔的模糊画面。
  “李寻欢竟然是个中年大叔?还有病?这不是主角吧。应该是个配角。”汶采乐情不自禁的想到,实在接受不能。一本武侠小说,竟然是个大叔,眼角都有皱纹的大叔。
  就是四大名捕系列,刚出场时的名捕们,也一个一个都是年轻人而已。
  《射雕》和《神雕》出场时,主角们都是小鬼头。
  “难道这就是探长说的变化?”
  “咳嗽的大叔做主角,这个变化可不是很好。”
  汶采乐脑海里闪现过这个念头,随即压下来,继续阅读。
  紧接着。一个少年出现了,这少年倒像是主角,描写很多,但奇怪的是,这少年拿着铁片当作剑,明显不是使飞刀的。
  带着这样的疑惑,汶采乐很快看完第一章。
  第一章主要就是在写李寻欢和少年去客栈,此时客栈里正为了一个包袱众人大起争执,黑蛇和白蛇二人从诸葛雷手中抢去了包袱。但白蛇却被少年用快剑杀死。诸葛雷不但不感恩,反而试图偷袭少年。
  这时候,李寻欢一柄小刀,将诸葛雷秒杀。救了阿飞,阿飞请李寻欢喝酒。
  这一章看完后,汶采乐已经分不清谁是主角。谁是配角了。很显然,阿飞有主角气质。他的剑超快,人也年轻。符合主角的身份;李寻欢的飞刀更是威名赫赫,号称是“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更加契合书名《小李飞刀》。
  当然,汶采乐不知道的是,事实上,《小李飞刀》中究竟谁是主角,张谭写的时候,并未有过计,李寻欢和阿飞,都是主角。
  上辈子原版的小李飞刀系列第一部,是叫《多情剑客无情剑》,据称是分为上下两部《风云第一刀》和《铁胆大侠魂》,于是用飞刀的李寻欢,理所当然是第一主角。但《风云第一刀》是内地出版时的错误书名。
  真正的《风云第一刀》是指小李飞刀系列的第二部《边城浪子》。
  连载的时候,《多情剑客无情剑》才是上部最初的名字,主要写的是阿飞,后来跟主要写李寻欢的下部《铁胆大侠魂》,合并成一本,沿用了《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名。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说的是古龙连载时,本就是按照阿飞主角来写的,但写着写着就把李寻欢写成了主角。
  不管如何,如今张谭修订版本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和阿飞,都是主角,不分彼此。
  题外话扯远了。
  汶采乐在纠结了片刻谁是主角后,就彻底将这个问题给抛诸脑后。
  因为故事的精彩,已经将他给吸引了,只顾着跟随剧情走,而无暇他顾谁是主角这种问题。
  别样的少年阿飞。
  别样的大叔李寻欢。
  这本《小李飞刀》呈现给了汶采乐,与众不同的阅读快感,不同于跟随四大名捕一路杀伐果断的酣畅淋漓,也不同于跟随射雕神雕一路悲欢离合的人生成长,这是一部从一开始,各路豪杰就已经展现出各自的特质与武功。
  李探花的飞刀,当真是神奇而无敌。
  阿飞的快剑也是一路难挡。
  的《兵器谱》是令人眼前一亮的设定。
  书中的友情、爱情更是灿烂辉煌,有巨大的感染人心的力量,在悲凉、孤独的文字后面,掩藏着希望的光明。
  哗啦!
  不知不觉,打着手电筒,汶采乐将《小李飞刀》上册,看完了。
  天外也已经蒙蒙亮,他整整看了一夜,没有歇气,将这本书看完了。当最后一页读完,故事戛然而止,显然内容还没有结束,很多的谜题未解,人物的走向也不明。但汶采乐却跟被一块砖头砸中了一般。
  躺在床上,整个人都沉浸在小李飞刀的故事中,无法自拔。
  他熬了一宿的夜,此时却丝毫没有睡意,闭上眼睛,脑海里全都是小李飞刀中形色人等。那动不动就咳嗽,仿佛要死了,却掌握着神秘莫测飞刀的李寻欢;那倔强在风雪中独行,手中拿着铁片当快剑的少年阿飞;李寻欢苦苦爱恋的林诗音,心如蛇蝎的绝世美女林仙儿。
  还有那些性情不一,但都极具特的配角……
  简直如自己经历了这个江湖一般,清晰的印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汶采乐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吃了早饭,然后如何走去上学的。
  到了教室。
  他都还没有摆脱出《小李飞刀》的影响,血丝密布的双眼,始终无法垂下眼皮。
  毫无困意。
  “胖子,你好兄弟上身啦,今天这么老实?”麻花叼着包子,也走进了教室,将书包往自己的桌子上一扔,就找坐在椅子上愣神的汶采乐说话。
  包子在他嘴里,说的话含糊不清,但却让汶采乐回过神,仿佛找到了宣泄口:“麻花,你看了《小李飞刀》吗?”
  “还没呀,我《四大名捕斗将军》都还没看完。”麻花咽下包子,反问,“你看完了?”
  汶采乐重重的点头,用惊叹的语气说:“麻花,我告诉你,快看《小李飞刀》啦!这是我看过这么多年武侠小说,最吊的一本!”(未完待续。)


第211章 绝顶高度

  “最吊的一本?”麻花带着一点不相信,“有这么好看,比《射雕》还吊?”
  汶采乐睁着血红的眼睛摇头:“这是不一样的吊,实际上我看《射雕》还不如《四大名捕》,我喜欢四大名捕的故事。但是《小李飞刀》是能令我从头爽到尾的,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简直太帅气了!”
  说完,汶采乐一拍桌子:“麻花,你赶快看《小李飞刀》吧,我敢保证,比四大名捕和《射雕》更好看,更爽快!”
  “真的假的啦?”
  “信我啦!”
  麻花咬了一口包子,砸吧砸吧嘴:“等我看完《斗将军》就看,我看书没你那么快速度。”
  在向麻花倾诉了他对《小李飞刀》的赞叹之后,汶采乐依然没有睡意,上课又偷偷摸摸把《小李飞刀》给翻出来,开始看第二遍。
  一边看,一边用心欣赏文字间流淌的诗、酒一般浓烈的快意。
  ……
  小李飞刀像一阵风,刮过了无数人的心头。
  没有古龙的武侠是不完整的,如今伴随着张谭的崛起,古龙曾经最受欢迎的一部小说,迎来了问世的机会。
  将近四十岁的李寻欢,名为寻欢其实寂寞愁苦,他有一柄神出鬼没、例不虚发的飞刀,它排在《兵器谱》第三,但谁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厉害。
  他每日都会咳嗽,像是得了痨病。
  然而他身体中的力量,眼中的希望,如火团一般炽热。
  汶采乐为之深深的折服。
  读了一遍又一遍。根本停不下来。
  他被李寻欢巨大的人格魅力所吸引,仿佛明白了爱情为何物。为李寻欢不能与林诗音在一起,而深陷无力感。
  麻花也读过了。对小说惊叹佩服五体投地,这果然如同张谭在序言所说,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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