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帝库阁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秦之帝国再起-第78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啊,所以前十年,司马公爵封地上的收入要上缴八成给予帝国府库。”

帝国贵族封地,无论是什么形式的封地,大小贵族都至少要上缴四成的收入给予中枢,像是司马欣那种建设新城又中枢投入资金的封地,则是看他们怎么来进行协商,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多少一点确定时间和数额,那就算是契约完成。

要是认真的观察,其实吕哲统治的帝国与华夏历朝历代册封贵族在形式上差不多。像是韩信的封地是一个村庄,那么他就是一村男爵,也就是所谓的“村男”。司马欣将会拥有一座城,那个城是县的规模。所以是一县公爵,简称就叫“县公”。

其它的侯、伯、子爵位,也是在封地的基础上成为一名名拥有领地的贵族,相对于其它朝代的区别不过是,亭侯、里侯、村侯、乡侯、县侯、郡侯上面的不同,所谓不同就是没有那么多的“侯”。爵位上更近一步被细分了。

“季侯爵的封地选在了庐江郡的余干,徐侯爵的封地选在了会稽郡的句章,看贵族们选择的封地大多是选择有水系的地方,水运便利想必是已经深入人心啊!”

“淮阴边上只有一条小溪,也算是水运吗?”

“你那是乡土情结,大多数高等选择的封地都不是家乡,只有低等贵族才会选择自己的家乡。”

“执政官、帝国公爵萧何,他选择的封地是沛县。”

“呃……萧公爵是例外,是例外。”

“使节团正使、帝国男爵刘邦,他选择的封地是沛县的泗水亭。”

“都说是泗水了,那旁边当然也有水系咯!”

韩信懒得搭理牵强附会的余樊君,他也觉得谈及帝国贵族的话题没有什么意思。

帝国统治者称帝,差不多八百人成为贵族,他们离开南陵踏上前往中亚的路途上时,南陵仍然是热闹非凡的气氛,新贵族们热烈或是谨慎地挑选自己的封地,有些被应允,有些则是被驳回。得到想要的封地那些贵族,大大小小的饮宴连续不断。没有得到想要封地的那些人则是上奔下窜,自然也少不了一场又一场的饮宴。

太多的饮宴了,南陵市面上的酒销售量达到一个新的高点,各家酒楼要是不事先预约根本就没有位置。太多的吃吃喝喝,各种新旧食物充斥着每一块案几被烹饪成为佳肴,好像是吃吃喝喝的风气下会研究出更多的吃法似得。

“我有点想念鱼生了。”

“这里是河套,哪来的脍。再则,你似乎是赵地人吧?怎么也喜欢脍?”

“还是陛下唯一的徒弟呢,不知道现在已经不称呼某地某地的人了吗?都是直接用郡名来慨括,精确一点就说当地的名字。另外,我是庐江郡人,哪里是赵地人。”

“是楚地……是庐江人,难怪喜欢吃脍。”

“喂!你们齐地……你们那边的人,也非常喜爱脍的,好不好。”

“我不喜欢,听陛下讲,生吃东西会容易得病,特别是水产里面的细菌和寄生虫最多。吃多了满肚子都会长满虫。这就是为什么经常吃脍的人,他们的肚子比不吃脍的人会大许多的原因。”

“啊!!?这是真的?”

“陛下说的。”

“那一样是真的!”

余樊君在摸自己的肚子,一脸的害怕。他的印象当中,似乎经常吃脍的人肚子是比平常人大不少。哪怕是经常有锻炼也显得比较大。

“真的会长虫子?!”

“你拿匕首将自己的肚子切开,掏出里面的肠子解剖一下,不就能找到答案吗?”

“谁会将自己的肚子剖开啊!!!”

“也对,好吧……,真的是有人解剖过尸体。也在肚子里面发现虫子。负责解剖的医匠说,那些黏在大小肠子粘膜的虫子是一种寄生虫,发现最长的寄生虫,拉伸之后足有一米多长。”

“不、不要……说了!”

“呵呵!”

韩信是在吓人吗?不!他不是在吓唬余樊君,是帝国真的有做过相关的解剖,不过不是解剖帝国人士就是了,是解剖的百越人。而那个被解剖的百越人就是经常生吃水产,最后腹胀致死。

“那陛下……陛下……怎么不禁止生吃水产?”

“你是在开玩笑吗?陛下怎么可能发出相关的禁止令,要发也只是会发出劝导令。也发过不止一回的劝导令,只是有人不在乎。有人没看见。像你,很明显就是不注意民间时势的人,只在乎军中事务,没去关注民间。”

余樊君默然了,他的的确确不是那么关注民间,所有的精力都专注在军务上。那是他想要往上爬,获得更高的位置,争取更多的机会。这一次他能够成为使节团的护卫队副指挥,不也是他将精力专注在军务上的成果吗?

一阵阵“呜呜呜——”的号角声让待在帐篷内闲聊的韩信和余樊君跑了出来,他们拉了个人问了一下。才知道说有草原派遣军的高级将校过来沃野。

草原派遣军的高级将校真的很高,来人是副司令徐志,他带来了二万的部队,有一万五千是骑兵。另外的五千人是乘坐厢型车的步军。

“那种厢型车,听说帝国的制造署最近一直在赶工制造。”

“嗯,是出塞作战的兵车,可以用来运输士兵,也能装载粮秣等等的辎重。它们连接起来就会成为一道防御线。”

“我见过车厢可以张开的款式,张开之后露出来的是巨大的多射弩。弩箭长度至少二米二,一次性能发射三十枝床弩。”

“嗯,你说的那个是器械型号,今次出塞的部队,会携带不少你说的那种厢型车。”

不止是国防军序列才有厢型车,其实使节团也不缺少厢型车,只是没有那么多罢了,原因是什么自然不用过多的解释,无非就是不合适。

徐志带来的二万部队没有靠近使节团的营地,他们是直接开入军方的营盘,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有人过来传话,说是让使节团的大小负责人过去。

也没有多少负责人,就是刘邦、陈余、韩信三人,他们进入国防军营盘的时候,刚才开来的部队已经安置妥当。其他人或许没有发现,但是了解火器部队的韩信却是看到了身穿火器部队作战服的士兵。

火器部队在帝国的数量不多,知道火器部队的人更是稀少,刘邦和陈余是看到了服装古怪的士兵,但是他们无法猜测那是什么兵种。

军方似乎也有保密意识,火器兵闲逛的时候并没有携带火器,仅是在腰间配有战剑,但是他们的服装相较起其它士兵的不同本身就比较显眼。

“帝国的军装又改革了?”

“看着好像是……”

“又不是和你说话。”

“哼!”

斗嘴,斗嘴,斗嘴!刘邦和陈余只要出现在同一个场合总是免不了要互呛,韩信已经见怪不怪。

国防军在沃野的营盘很大,范围估计是占地三十里地,从进入辕门到抵达中军,一路上需要穿越非常多的哨卡,若是没有传话的军官一直出示令牌,闲杂人等根本无法接近中军营盘。

越是接近中军营盘,路上看到的火器兵越是多,他们大多是与其它兵种的袍泽在闲聊,看样子是在了解北疆的一些常识?

没记错的话,韩信其实是有统率过一校的火器兵种,他了解火器兵种,营盘内看到的不少火器兵也是认识的人,不过他并没有向那些士兵打招呼,只是眼睛一直在巡视着,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韩信在找的是火炮,他也的确看到了用布包起来的火炮,那些炮身用布盖着的大家伙,它们只露出底座,也就是炮架的两个轮子。

“那是什么玩意?样子看着很长,身躯也是圆的。”刘邦就是随意在问。

这一次陈余可没有再自找没趣,不过他也是好奇地看着被布盖着的火炮。

没有多余的停留时间,进入中军营盘位置之后,带路的军官明显加快了迈步的节奏,一路走得比较匆忙,不过哪怕是特意加快了脚步,他们依然是走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接近中军大帐。

中军的大帐看上去非常庞大,大概是五十米平方的大小,相对起一般性只有五平方米的帐篷确实是很大了。

中军大帐会比较大不是为了摆阔或是显示什么与众不同,中军大帐本身就有汇集各级将校开会的用途,另外就是指挥官也需要摆放沙盘、书籍等等东西,帐篷自然是要大上不少。

此时的中军大帐是大开状态,远远地就能看到一身戎装的徐志正在与一些将校说着什么,等靠近才听到是在商议某些什么军情。

刘邦、陈余、韩信抵达中军大帐外面,徐志停止了与军方将校的交谈。

“参见侯爵!”

“军中,还是称呼职位吧。”

“诺!参见副司令!”

“都进来。”

“诺!”

徐志没有让军方众将校退下的意思,他招呼刘邦等三人到一侧,互相坐下之后又吩咐亲兵端来茶水。

“军方的队伍还在休整,你们需要待上一些时日。”

“敢问副司令,我们需要待多久呢?”

“最快三天,最迟……五天吧?”

“无妨,无妨……。”

徐志还是显得比较和蔼的。他和刘邦说完,示意刘邦和陈余可以坐下喝茶,然后自己站了起来,招呼韩信:“你随我来。”

第九百一十八章:有此殊荣

徐志招呼韩信一块出了中军大帐,一出来就笑着问:“看到了吧?”

“看到了。”韩信知道徐志说的是什么,只是略略有些疑惑:“他们已经能够上战场了吗?”

“训练周期三个月,三个月火器部队就应该能够作战,这一次带过来是建校训练成果,这是陛下的意思。”徐志本来不用特意解释,但他还是解释:“许多将校都在看着,想看看火器兵是不是真的能够在三个月之内成军。如果三个月的训练周期无法让火器兵成军……”

火器兵的出现在一些高级将领那里不是什么秘密,他们其实也对火器兵不抱太大的好感,一切只因为建设一支火器兵远要比建设一支普通的部队耗资多得多。另外,火器兵还没有经过实战检验,无论火器兵在演习中表现再怎么突出,仍然是有人认为那不过是一支看上去作战动静很大,表演性质多过于实战用处的部队。

“他们排斥的不是火炮,任何一个见识过火炮发射的军人,没有人会排斥火炮。”徐志脸上的笑容有点玩味,嘴角勾了勾,笑说:“他们排斥的是燧发枪兵,认为只是一些排队轮流放一团团烟雾的……杂兵?”

韩信呐呐地问:“为什么?”

“燧发枪无法打穿重甲。”徐志说的是好几次的演习,他简略挑一些说:“几次演习,燧发枪的对手将持盾重步兵安排在前,利用吃盾重步兵的强悍防御力缓缓靠近,等待推进到一定距离,轻兵掩杀而上,燧发枪兵一旦发生近战就会难以招架。”

的的确确是的,燧发枪的威力并不像是现代枪械,哪怕是现代步枪发射的子弹都不好打穿钢板,帝国重步兵身上的甲胄就是铁甲,甲胄部分要害位置是钢片,他们的盾牌是铁盾。金属弹丸尚且很难击穿,燧发枪发射出去的铅弹就更难穿透了。

“演习的时候,没有搭配骑兵吗?”韩信问了一个关键。

“毫无意外,燧发枪兵搭配骑兵的时候胜得比较艰难。没有搭配骑兵只是胜了二场,是惨胜。”徐志脸上有着一种骄傲,那是骑兵出身的将领,对骑兵为战场之王的一种骄傲。他看着韩信,说道:“每一个新兵种的出现总是会受到排斥。就好像骑兵刚刚出现的时候,很多传统步兵将领不信任骑兵的战斗力。我说的,你明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