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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之帝国再起-第8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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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

燕彼需要时时刻刻待在皇帝身边来展现自己受到的宠信吗?他从来都不需要用这种方式来展现自己在皇帝心中的地位,也明白这么干除了让那些勋贵或是文武官员或是羡慕、极度、猜忌之外。什么好处也得不到,不但没有好处也会让皇帝心中产生看法,毕竟吕哲那个皇帝可不好糊弄。

围猎自然真的就是围猎。说白了统治者邀请臣工围猎自古以来就不是为了单纯的放松或是娱乐,主要是被用来操演军阵,或是一种强调武功重要性的行为。这里的“武功”并不是什么打斗术,是国家行为上的好武,既是重视国家武力。

一些像是炒豆子的“啪啪啪”声音偶尔响起,那是有人扣动扳机开枪,不过开枪的声音很快就会被马蹄声掩盖掉,时不时也会有人喊出一句什么。

帝国目前装备火器的部队并不多,禁军和国防军都有少量部队装备了一批,不过却是以小口径的火炮为主,装备燧发枪的部队非常少,少部分的军团装备一两个千人队,只有使节团的护卫队装备了一校五千人。

生产火器的作坊在帝国并不少,其中基本是集中在离南陵不远的长江流域边上。会集中在长江边上的理由相当简单,帝国对于水力的运用越来越成熟,很多机械都是利用水力作为动力。

因为对水力器械的大量运用,不但是火器作坊集中在长江流域,事实上很多的工厂都是在长江边上,以至于地方上的官员已经在担忧因为长江两岸的水防安全。

任何武器的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可能快速也可能缓慢,但过程中终究是离不开一个熟悉的程序,想要熟悉一项新的兵器必然是要进行推广,可是说一件比较现实的话,帝国目前制造火器主要是火炮,对燧发枪并不是多么迫切。

帝国生产的第一代燧发枪理论上的最远射程是二百米左右,可是实际上能够保证准头的距离也就是在五十米到一百米之间。一名训练有素的燧发枪兵在二十秒左右能够发射一次,但是要做到训练有素需要长期的训练,射速慢也是军方大多数人不认可,因此对列装燧发枪不是那么了愿意的原因。

一名弓兵在六秒左右的时候能够射出一支箭,但是臂力哪怕再好的弓兵也无法无限循环地张弓射箭,一是因为力气,二是因为手臂拉伤问题。

燧发枪兵射击的速度没有弓兵快,燧发枪的射程其实也没有强弓远,但是使用燧发枪唯一的好处就是只要有火药、弹丸和枪支没有坏掉就能长时间地持续射击。

早在火器没有出现之前,秦军已经在使用波段式的连射。火器出现之后,其实哪怕是没有吕哲强调波段式射击,因为现在离上古先秦时代并不久远。很多秦军的军官也在军中服役,估计也会有人将波段式射击的好处说出来。

“啪!”

一头原本低头在啃草的麋鹿毫无征兆地脑袋壳处冒出一朵血花,连发出哀鸣声的机会都没有就扑倒在地上。

“陛下好枪法啊!”司马欣脸上满满都是赞叹,他也确实不是在拍马屁,是吕哲已经连续四次击中目标的脑袋。

吕哲当然是不需要自己清理枪膛和上火药等等的事情,旁边有近卫会将这么干得很好。他重新接过一杆骑枪拍了拍枪身,说道:“这玩意还是燧发枪,哪怕是有望山也不能凑近了瞄准,只能是凭感觉,你再多玩上一段时间。等熟悉了手感也能打得挺准。”

估计燧发枪要是有瞄准的望山也还真的没有多少人敢凑着瞄准,毕竟这玩意是依靠火石敲击引燃火药射击,凑上去被蒙一脸的烟雾倒是没有什么,可要是被火药渣滓溅到脸上绝对就是成了麻花脸,甚至是眼睛都该瞎了。

现在的燧发枪不能瞄准,只能是凭感觉控制拿枪的姿势,打出去能不能打到目标纯粹是看运气,吕哲连续四发全部打中目标的脑袋其实真不依靠瞄准,一是他平时有空就会开开枪。二是因为运气真的相当好。

“火器兵在西域那边已经有了实战,查看战报战果挺辉煌的。”司马欣也在把玩手里的骑枪,他笑呵呵地说:“五千火器兵自身伤亡二百余,歼灭近万的草原部队。那也是韩信指挥有方啊。”

帝国使节团的护卫队是有一校火器兵,只不过炮兵就占了一千五百人,那次韩信指挥火器兵与敌军交战,是军事历史上火器兵种的头次应用。

“韩信啊?”吕哲笑着说:“他是先让炮兵一阵轰。要不是有骑兵部队的协同,那帮胡人早跑了,哪里还轮得到燧发枪兵上前抵近的波段式射击。”

实情。天大的实情,火器兵的第一次大队作战面对的是大多数骑马的胡人,那些胡人被一阵实心弹猛轰也没死上多少人,就是被火炮开火的声响和弹丸横飞的场面给吓懵了,反应过来倒是试着冲了一波,但冲向早就列阵待发的燧发枪步兵阵,毫无疑问是冲锋的胡人在不断的炒豆子声中成了尸体。死了一波,并且是还没有发生接触战就死光,胡人也不是傻蛋,当然是想要撤退,后面其实是骑兵之间的对决,燧发枪兵不过是在期间移动到胡人会逃窜的方向守株待兔。

“呵呵……”司马欣一阵阵的尴尬,他就是想要抬高一下韩信,没想到皇帝会那么直白的点出骑兵部队的协同,补了一句:“骑兵也是接受韩信指挥的嘛。”

“让火器兵去和骑兵作战确实不合适,双方在机动性上天差地别,也就是韩信这个傻大胆敢第一次交战就拿骑兵开刀,要是胡人的指挥官意志坚强一些……”吕哲说到这自己哑然失笑了,胡人是第一次遭遇火器部队,又被火炮吓得魂不守舍,可能韩信也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了。他摇了摇头,说道:“火器兵不是那么适合和骑兵作战,对付徒步的步兵才是目前火器兵最合适的战场。”

一直是到了近现代,火器发展到不需要每射一枪就要清膛和补充火药,理论射速到了四五秒就能开一枪的时代,全部装备单发枪的步兵部队遇上了骑兵也是被屠宰的份,也就只有连射武器出现,如马克沁重机枪出现之后,骑兵的作用才算是降低,不过那也是针对大量装备马克沁重机枪的部队,要是轻装的步兵遭遇到骑兵依然是要被屠宰。

“我们目前的主要敌人是草原胡人,除非是火器跳跃式的发展到半自动武器阶段,不然依然还是不会大批量列装燧发枪兵。”吕哲说出了一个帝国未来发展的事实:“建设骑兵部队,建设更多的骑兵部队,用骑兵去对付骑兵,用骑兵去对付步兵,这是目前最好的军事发展道路。”

吕哲可不清楚一点,他会在大约七年之后对军队大量列装火器,那个时候虽然是草原上的胡人威胁已经大部分解除,可是对军队大量列装火器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个。事实上,吕哲到时候大量列装火器的原因比较简单,那就是出于对军方后勤的更近一步控制。

司马欣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不懂火器,心里对怎么指挥火器部队也没有概念。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得知皇帝非常重视火器的研究,也确实是对一些试验部队列装了火器,还以为帝**队马上又要迎来一次新的变革。那个时候和他一样犯愁的人不少,基本是内心里发懵该怎么指挥一支新型的部队作战,后面只有少量的部队列装燧发枪,其余部队最多也是加了一种炮兵的新兵种,他们才算是大大地松了口气。

吕哲像是从司马欣脸上看出在想什么,语重心长地说:“士兵暂时不需要了解火器,但是将领们越早熟悉越好。”

帝国只要是身份达到一定阶段的人,他们在年中的时候就收到了来自皇帝的礼物,礼物当然就是一些火器,并有着一本篇幅不长的说明书。

心思简单的人可能只会认为是皇帝赏赐一种新奇玩意,不过能混到一定的身份的人哪有谁会心思简单?收到皇帝礼物的人,他们基本是明白了皇帝的暗示,也知道火器在日后会取代目前的军队列装,成为制式化的装备。

吕哲也干脆不打猎了,他只是招呼了一声,自然是有人会忙碌着搭建临时的帐篷。等待帐篷被搭起来,他招呼司马欣一同过去,刚开始是两个人在闲聊,后面人数越变越多,那些人都是见皇帝不再围猎之后也停止下来的人。

“咱们这一代人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吕哲对着认真听的众人笑了笑,指了指东北边,说道:“比如在匈奴等西北部的胡人解决了,就该拿这个想要捡便宜的邻居开刀了。”

第九百九十三章:东胡

悲剧,新版的作者专门着实是看不到前一章的章节数,上一章又弄错数字了,内容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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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胡是一个大区域性质的部落联盟,实际上目前东胡的实力非常强大,比匈奴、丁零、呼揭、屈射等等草原部族的总体实力上要强上近乎于一倍。当然,说东胡比那些部族强,是强在人口数量上面,地皮上东胡与几方比起来并不是大上多少,但有一点东胡是其它部落联盟没有的优势。

匈奴等部族是纯粹上的游牧民族,他们行业单一,要说有特产也就是牛、羊、马等牧畜;东胡却是一个多元素的部落联盟,除了游牧民族之外,还有猎人民族、农耕民族。其实要是比照历史,东胡现在差不多就是比有商一代稍微落后一些,但是也落后不是那么远,仅仅是在冶炼技术上跟不上,不然在生产力上已经具有有商一代的规模。

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好说,猎人民族是什么?其实猎人民族有一个特色,他们就是大多以森林和山地作为主要的活动区域,依靠打猎和采集来获取食物,十分适合在森林作战和山地作战。

世界上的猎人民族并不少,像是玛雅文化、亚马逊文化和非洲的一些部落就有猎人民族的特性。因为猎人文化的特性,他们虽然野蛮但是对领土的侵略性一般不是太强,发展速度也非常缓慢,也就是在一些相对特殊的历史时间段才能成为主流,如原始人时代……

大概是一千多年之后,辽东地区有一帮通古斯野猪皮最先开始与游牧民族发生接触并且频繁交战,他们从游牧民族那里获取了相关的知识,逐渐将猎人民族和游牧民族的特性融合起来。杂交的民族特性带给了通古斯野猪皮难以想象的变化,不是说什么变化,其实就是产生了难以想象的侵略性。干翻了原本欺压在他们头上的敌人,也就是从游牧民族转变为半农耕半游牧的辽国,然后学习到了农耕技巧,之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直至被一个更加野蛮且更有侵略性的游牧民族给征服。

“这片土地对帝国非常非常重要。”吕哲说的是辽东,他点着山川舆图上标注为冰原冻土的位置,那是在右北平郡、辽西郡、辽东郡以北的区域:“这个地方是天寒地冻,但是会连续养育出野蛮且体魄健壮的野人。他们如果一直转悠在冻土森林里打打猎自然是没有什么,但是一旦有外部的文化被引进。使他们知道世界的繁华,他们将无限追求任何非冻土的领土,对任何人都敢扑上去咬一口。”

司马欣已经到辽东任职大约半年,大体上了解辽东的情势。

帝国的辽东已经被认为是一个气候寒冷的地方,辽东以北除了蛮荒之外就是天寒地冻这个特色。

早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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