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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捕乱宋-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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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赶紧回衙门,在衙门口就碰见了一个女人,英姿飒爽。双手掐腰的吼道:

“小鱼儿,你去哪儿了?”

不用说,听声音就知道是马小玲。这小妮子已经苏醒过来了,她老早就醒过来了,发现自己躺在小鱼儿的床上,脸色微微一红,一瞧自己裹着被褥,那核桃大小的脑仁还是知道了是小鱼儿做的,不由脸色一红。讨厌的小家伙儿。然后细心的将被褥叠好,准备去找小鱼儿。

结果才知道他被包大人打法出去破案了。真是的,当捕快有什么好的。天天为人跑腿。

刚出门就瞧见了小鱼儿三人回来,心理一阵喜,不过闻着小鱼儿身上的一股酒味儿。立马道:“小鱼儿,你是不是去喝花酒了?”

天呢?这宋朝人怎么这样啊,联想力也太丰富了吧。有酒味儿就去喝花酒啊。普通聚会不行吗?男人喝酒很正常。

马汉笑道:“哎哎,小玲,男人喝酒很正常。”

“正常?你没听说过酒是穿肠的毒药,色是是刮骨的钢刀吗?”马小玲掐腰厉声道,

马汉闻声,瞧着马小玲的气势,活活的像是深闺怨妇,举手双手求饶道:“喔喔,小玲,我怎么闻到一股子酸味啊?”

酸味儿?突然间张宇脑海里一阵波动,好像闪电在脑海里闪烁。(灵光一闪)

“乙酸?醋?对,就是酸才能让血液显现出来。”张宇兴奋的喊叫道。

在衙门口大叫一番后,连忙向义庄方向跑。

王朝看到小鱼儿匆匆忙忙,然后叫道:“喂喂,我们不去问公孙先生吗?”

张宇笑道:“哈哈~~~不用过来,我已经知道。”

马小玲看到小鱼儿跑,就在后面追:“小鱼儿,你去哪儿?”

张宇道:“我去买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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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线索

中天皓月明世界,遍地笙歌乐团圆,小僧祝愿读者大大们事业更加成功,好事不断。顺便求赞赏,求收藏,求支持等各种求,谢谢大家。

破案的的确很难写。不仅费脑也费时间。总是留下很多的bug。但,我想将理论上合理的,最大的一种可能作为关键。现在埋下很多坑,比如说,猪肉荣的肉铺,暖香阁春花,桐油老板绑架案,开封逃犯,神秘人是谁等。尽快去书写。希望大家不要着急。

张宇带着王朝马汉买来了老陈醋和烈酒返回到了义庄。面露喜色,好像登科双喜临门的状元,心中一阵兴奋,总算想起来这种合剂是什么。而那两位基友则是一阵郁闷,一副可怜样。呜呜,花的是我们的钱啊。

老仵作瞧见张宇去而复返,心理嘀咕:这小子还不死心吗?年轻人就喜欢钻牛角尖。摇头后,终究是太年轻。

“你又回来干嘛?”

小鱼儿抱拳笑道:“呶,给你送酒来了。”

老仵作心中看着酒坛子上的符号,就知道是上等的老酒,暗忖,自己喝不了这么多吧,难道?哎,这败家小子。

突然之间,后面有人高喊,原来是马小玲跟过来了,大喊大叫道:“小鱼儿,让你等等我,怎么不等我啊?”

王朝与马汉咧着嘴儿偷着笑,看吧有女朋友以后就别想放松。

张宇皱了一下眉头,回头之后,露出灿烂的笑容道:“额,不是说了吗?这个地方不适合你来。”

“什么不适合我来啊。难道这里是青楼不成?”张宇看着马小玲像小媳妇一般,双颊布满绯云煞是可爱。

这古代人,净瞎想,你见过青楼旁边还有开坟场的?虽然那些女子经常说干死我,干死我。那也调*情而已。

“这个地方真不是女孩子来的。”

被张宇这么一说,马小玲撅着小嘴儿装的很萌,露出凶光眼神道:“有什么我不能来的吗?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是不是金屋藏娇?”

金屋藏娇?亏你想的出来,这死人呆的地方,有也是聂小倩这样绝色的女鬼。

“我的马小姐,这里是义庄。是死人来的地方,你一个女孩子来这里干嘛?”

马小玲听见他说我的马小姐,顿时脸色更加红润,变的害羞起来。在哪里甜丝丝的遐想。

不过张宇可没有功夫理会她,丢下她在一旁去北坡那娄氏一家人的骸骨。

老仵作问道:“你还想用你的方法试验?”

张宇将醋坛子跟酒坛子放下后道:“是的,我想这次一定会成功。”

“很自信?”老仵作闻言道。

张宇笑道:“那是当然,跟着来吧。让你见识一下。”小心牛皮吹破了,没人缝。

马小玲探头看那义庄,白天阴森森的怪恐怖,虽然自己有武功,但是面对鬼怪不知道好不好使。毕竟是女孩子心里有点儿毛触,想打退堂鼓。但是,瞧见小鱼儿谈笑有鸿儒的样子,鼓起勇气道:“等等我,我也去。”

然后一行人来到北坡的坟地,找到了那个土坑。将柴火重新点燃。很快石头又一次被烧热,然后将将酒跟醋放进滚烫的石头上,霎时间云雾缭绕,一股醋味伴随着酒味渲染了坟地。味道不是很好闻。

马小玲捏着琼鼻,玉手使劲的扇呼着空气道:“什么味儿啊?”不过一家人没有理会她。

马小玲又一惊一乍道:“骨头?!”

“一惊一乍的干嘛?没事也被你吓死。老实待着。”张宇不耐烦道。

“你拿骨头干嘛?”

“等会儿就知道了。”

只瞧见张宇将那些骨头又重新放在浇了醋跟酒的烧热的石头上面。铺上干草。等待着热气凉透。

马汉问道:“这样会成功吗?”

“那是当然。”张宇很自信。看着热气渐渐的少了。他上前去掀开那些干草。面色露出惊讶,接着露出微笑。

众人瞧着张宇的神情,心中诧异,难道成功了,纷纷上前查看。

只瞧见那些白骨上面还是光灿灿的一样,没有什么去别。却听见小鱼儿大笑。大家纷纷去想:难道这家伙失败后,发疯了?

老仵作关心道:“年轻人,失败了就失败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谁说我失败了。”张宇笑道,拿去一根骨头,上面有血色的痕迹,然后道:“这只有血迹的是死前造成的。而这些没有血迹则是死后造成得。”

大家将目光盯在张宇手里所拿的白骨上面,的确发现了血色印记,道:“这就是那本书所说的?”

张宇点了点头道:“是的,在书中,这叫地窖酒醋验骨,首先挖一个小坑,二尺多深五尺多宽,然后用火烧里边,把土全部烧红后倒上酒和醋,倒进去时高温就会产生蒸汽,这时把骨头往里一蒸,蒸的过程中骨头上原来的痕迹,包括血迹就会显现出来。”

其实原理则是乙酸,乙酸对动物蛋白有溶解的作用。而血液的成分以及血渍的成分血液的主要成分是水和蛋白质(红膜肽、纤维蛋白、县胃蛋白酶原等等),而日久的血渍水分蒸发殆尽,血渍的则是动物性的蛋白质。所以日久的血迹就显现出来。

“哦。”马小玲鼓掌道。这货听懂了?

而马汉与王朝面面相觑,还是抓贼来的方便,看来这破案真的不是这块料。

老仵作很是吃惊,不过老年人肌肉萎缩,表情都一个样儿,瞧不出什么波动。

“可这些与我们的案件有什么关系呢?”马汉问道。

张宇笑道:“你不觉得奇怪吗?这里这么多骨头只有这一具尸体是人活着的时候被杀,剩下骨头则是死后搞断的。那么说只有一种可能。杀害他们的人不仅是一个人所为,而且还有一个帮凶。而这个帮凶就是这个人。手有六指,并且脚有点坡的人。”

“你怎么知道?”

张宇解释道:“我发现这根指头,按在脚上似乎比较长。于是我试着比对一下手。发现恰似好吻合。所以,那个帮凶就是坡脚而有六指的人。”于是小鱼儿就将那只指头放在那具有血迹的手掌上。

当然的案情应该是凶手跟帮凶发生了争执,结果头盖骨被敲碎,面目全非。凶手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这具尸体的特征,所以将他的手指掰断。然而却被娄家的狗吃进肚子里。而那忠狗也却死了。还好,当时的人很有心,将他们一起埋葬。要不然也没有线索。

“问一下县里,谁是六根指头并且坡脚,又是随着娄氏一家被害以后就消失的人。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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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娄家老宅

谢谢各位读者大大鼎力支持。等我的旧书完结,我会加快更新。

张宇告诉了他们杀人的帮凶和疑点让王朝和马汉去打听一下县里的人。功夫不怕有心人。终于让他们找到了。

马汉回来禀报道:“小鱼儿,终于查到了。那个六指跛腿叫刘饼,五年前好像突然间人间蒸发了。”马汉的腿脚利索,而且这属于自己的案件。所以特别的勤奋。

失踪?看来就是他了,张宇细一想,然后问道:“那他的亲朋好友呢?”

“这小子哪里有什么亲戚朋友啊,本来父母健在的时候,有一门婚事。你猜这亲家是谁?”

张宇想到这种镜头一定是了,然后道:“那门亲事不会是娄家吧?”

“小鱼儿就是小鱼儿,果然聪明。哈哈”马汉拍马屁道:“正是娄家的千金。可是他父母前几年发大水淹死了,又加上砸伤了脚指头,成了跛脚。娄家人自然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嫁给又穷又跛的穷小子了,那婚事也吹了。”

“这也是杀人动机喽?”张宇沉吟道。在未来中很多因为感情的问题引起纠纷,大打出手,一怒之下将对方全家杀死的很多很多。

“小鱼儿?”马小玲挥舞着玉手将陷入沉思中的张宇唤醒过来。这小鱼儿不会病情还没好吧。有病吃药啊。

张宇白了她一眼,你才有病呢?不过也就在心理嘀咕,笑道:“没什么?我刚才想,到底是谁帮他将娄家一家人杀了呢?”

“想到了吗?”马小玲像是好奇宝宝一般问道。眨着眼睛,装作萌的可爱的样子。

张宇心想,你这是在色诱我吗?然后道:“没有,或许我们去娄家旧宅看看。”

“好。”

众人答应后,张宇,马小玲,马汉,王朝四人来到了娄家旧宅。四人站在娄家旧宅面前,瞧着一片落魄。古藤老树一片昏鸦叫声凄惨。自从娄家发生灭门惨案之后,就在也无人来过这里。昔日蓬壁辉煌,堂前燕的娄家,而今野草丛生,荒凉残照。感慨沧海桑田,人生多变。

张宇仔细打量了一番,只见这所宅子占地甚广,一看就是高门大户,叹道:“好好一所宅院,变成了鬼宅。”

只见大门之上并未上锁,门前的石阶缝隙中杂草丛生,门上密布着铜钉,中间有两个铜制的兽头,张着巨口,口中衔着圆圆的门环,门环上也落满了灰尘,木门上已经长满了黑木耳和不知名的小蘑菇。透漏出一股霉味儿。显然是很久无人问津了。

张宇推开了大门,一阵难听的‘吱呀’声响起,大门缓缓开启。忽然院子里‘嗖嗖’闪过几条黑影,快如闪电,一闪而逝,动如脱兔。

马小玲吓得哎呀一声尖叫,猫到了王朝的身后。王朝也觉得头皮有些发麻,两腿有些发抖,几乎要夺路而逃。

张宇指着院子里丛生的杂草说:“有什么可怕的,只不过是些野兔狐狸之类。”

张宇扯断几根藤条蔓,躬身进入娄家大院,院内的树木花草5年内没有修葺过,涨势凶猛,妖娆的透漏出一股阴森。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哇,这里也太……”王朝说道。

“发生这么大的惨剧谁还会来这里呢?”

“是啊,连丐帮都没不来入住。如果是我,有这么大的庄园,我早就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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